对开机及投资款支付相关的履行方式产生争议,如何确定? 2024-04-25 13:43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5610949526 【原创】文/汐溟 影视投资合同中对投资款支付与开机的先后顺序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产生争议。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直接影响当事人法定抗辩权的行使。履行顺序系履行方式问题。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应依据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应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确定。 约定 2021年8月30日,甲、乙签订《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制作协议》,主要约定:1、甲是电视连续剧的项目主控方,全权负责组织该剧的摄制、宣传、发行等工作,乙以风险投资的方式投资该剧。2、该剧的预算总额为人民币2亿5000万元整。3、该剧开机时间预计2021年9月20日。4、乙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