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未办理影片备案转让手续,对方能否拒绝支付投资款? 2024-07-02 14:07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5610949526 【原创】文/汐溟 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一方应先办理影片备案转让手续,另一方再支付投资款。若当事人一方未办理备案转让手续,对方能否以此为由主张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的请求? 约定 2021年2月1日,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电影,制作预算8000万元,甲出资5000万元,乙出资3000万元,双方按约定投资比例分配收益。签约后5日内,乙办理影片备案转让手续,将备案单位变更为甲。签约后10日内,甲支付第一笔投资款。双方向专用账户注资,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及发行。 履行 签约后乙未办理备案转让手续,期限届满甲未支付第一笔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