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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2022-04-01 07:07阅读:
第四章 深度解读

“三纲五常”

汉武帝时的董仲舒,为了巩固皇权制度需要,提出“三纲五常”,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举国上下推行,以后得到了封建制度下的历朝历代皇帝推崇。
“纲”指的是渔网上的大绳,与“纲”相对的就是“目”,目是渔网上的“网眼”。举起渔网上大绳的“纲”,网眼的“目”就会张开。“目”对“纲”是绝对的服从关系。毛泽东主席把它精确地概括为“纲举目张”。“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的思想内容,源于先秦诸子之学。比如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孟子“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学说;韩非子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天下之常道”学说。董仲舒主张“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体现在君、父、夫是“阳”的一面,臣、子、妻是“阴”的一面。阳盛阴衰,“阳”是主宰,“阴”是服从。君权、父权、夫权一种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他也认定“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就是处理君臣、夫妻、上下尊长关系的基本原则。儒家为什么把“仁、义、礼、智、信”说成“五常”?“常”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行为准则。发明这个学说的圣贤认为,五条原则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行为准则,也就称了“五常”。
这样说来,“三纲五常”也不是董仲舒的发明,他是把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仁、义、礼、智、信”学说搞个拿来主义的“古为他用”。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自此以后,“三纲五常”成了我国古代社会黎民百姓不得不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封建制度下,“三纲”让人做什么样的人?就是遵从忠、孝、顺之道尊君、事亲和从夫。主要还是尊君。“五常”让人在“三纲”基本准则下,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没有大的原则问题。问题是手握大权的皇帝和统治阶层,不用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只是要求普通百姓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普通百姓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统治阶级不去恪守,社会能够形成恪守“仁、义、礼、智、信”的之道吗?当然不能。
以董仲舒为首的一批御用学者,为了巩固封建的专制体制,就是这样以“天命”和“阴阳术”观念,篡改孔孟儒学本意,形成的一套独特的服务皇权制度的思想体系。
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论”,论证“君权神授”的不可抗拒性,他把诸神统一为“天”,然后说“惟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把帝王的地位牢固地建立在“天意”之中。然后又以我国古代形成的“阴阳五行说”,确立他的“纲常”理论,就是“天数右阳而不右阴”。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董仲舒“天人感应”论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董仲舒说,上天始终都是把阳作为主导地位,把阴作为次要的附属地位。接着他又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更是强化了这种社会伦理关系。在这种“三纲”理论主导下,孔孟儒学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也是成了服务专制主义的一个思想体系。到了宋代,孔孟的儒学思想更是进一步异化变质,皇权专制主义下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神化成了“天理”。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观念,更是符合了封建制度下的统治阶级的这种需要。
封建社会的统治者,还有封建制度的吹鼓手们,就是这样旗帜鲜明地倡导“三纲五常”,也是不是想用“三纲五常”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只是规范臣民百姓的行为准则,让臣民在“三纲五常”下,老老实实地听从他的摆布,承受他们的种种压迫和剥削。
其实呢,儒家在春秋战国时期创立这种学说的本意,不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也不是非要奴化人们思想意识。儒家倡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是要求各自去尽各自的职能和礼仪,“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父慈子孝”。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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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臣臣子子


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理论基础也是“民贵君轻”、“以民为本”,这种思想占了很大分量。儒家人物认为君臣关系应当“君仁臣忠”,父子关系应当“父慈子孝”,两者互相对应关系。皇权制度下产生的“君为臣纲”,怎么都是不符合“民贵君轻”、“以民为本”思想。虽然董钟舒提出“独尊儒术”,本质上异化了孔孟创立的儒学。宋代又加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些灭绝人性的观点,更是和“以民为本”、“仁爱奉献”作为本质的儒学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成了维护专制主义的舆论工具。这样利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更是压抑和扼杀了人的自然欲求和个人精神,产生的消极影响非常明显。
“三纲五常”就是这样,在我国封建制度下,不但在理论上发挥了极大威力,社会实践中也是产生了深远影响。产生了哪些深远影响?主要还是体现在稳定封建的统治秩序、维护社会等级这些方面,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
我国古代统治阶层对董钟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如获至宝,都是拿着这个理论在愚弄百姓。“三纲五常”从汉初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伴随国人几千年,影响和统治国人几千年的思想意识。不但国人深受其害,一些邻国一个时期里也是深受其害。比如东亚诸国就是受到这种思想影响至深的国家。日本人信奉这种思想意识,特别是在战争年代,“三纲”的“君为臣纲”激励了无数日本人为天皇效忠,“不成功便成仁”的思想观念,给人带来了多少的杀戮和痛苦!“五常”本身也是问题一箩筐。不说董仲舒在孟子的“仁义礼智”之外再加一个“信”字,就是完全拿来用,做人的准则岂止“仁义礼智信”?比如忠恕勇呀,“仁义礼智信”囊括得了吗?
我们也不否认,一些特定的时候,神奇是可以化为臭腐,臭腐也可以化为神奇。但是糟粕很难转化为精华。就算糟粕可以变成精华,不是所有的糟粕都能变成精华。比方说馊了的饭菜能够创造性地转化成鲜菜吗?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四、文化系列126——传统文化126
今天来看,“三纲五常”该是“馊了的饭菜”。这种东西就算可以继续吃,中国人吃了两千多年。如果说汉代算是“新鲜饭菜”,后来成了“家常便饭”。辛亥革命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也是变成了“剩饭剩菜”,甚至就“馊了的饭菜”。
“三纲”中的第一纲“君为臣纲”,和现在提倡的是人人平等背道而驰。 现在的“君”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君”能是臣民的纲吗?第二纲“父为子纲”,就算“长幼有序”,是不是非得这样去纲呢?孩子为什么非得不加辨别绝对服从父母?父母如果错了,孩子需要无条件地服从吗?父母和孩子之间能够平等相爱,不是更好一些吗?第三纲的“夫为妻纲”也不是这种情况。以前是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女人服从男人。现在男女平等,夫妻之间平等相爱,不是丈夫一定是妻子的主宰,更不是非得“男人主外,女人主内”。夫妻人格平等了,各人有各人的内外,各人的内外需要各人自己打理。“夫妇有别”没有必要了吧?就算有,也是家庭内部的不同分工,不需要作为永恒不变的道德规范。还有 “仁、义、礼、智、信”的“五常”,需要建立在“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基础上。这些封建制度下产生的思想意识,真的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不需要人们 “似曾相识燕归来”地照搬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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