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坤弘律师说法: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同桌饮酒人有无责任?
2023-04-23 13:31阅读:
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同桌饮酒人有无责任?
法院:同饮者无护送死者回家的法定义务
你敬一杯,他回一杯。好友相聚,难免会饮酒助兴,但饮酒切记把握好度,否则也会乐极生悲。昨日,记者从邛崃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因饮酒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驳回了死者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4月13日晚,在邛崃市羊安工业园某公司上班的苏某约上同事兼朋友乔某、周某、代某(女)在羊安街道某砂锅串串店吃饭、喝酒。席间,苏某多次叫服务员上酒,频频举杯。不会饮酒又担心其他人饮酒误事的代某多次将服务员所上之啤酒搬离餐桌旁。因为临时有事,周某和代某提前离开。晚9时左右,酒足饭饱的苏某结账后带着醉意骑着摩托车回家,却不幸在回家的途中撞上了一辆大货车,并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苏某与大货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苏某家属也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金70余万元。
苏某死亡后,其父母妻儿认为,苏某的死亡,乔某、周某、代某三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于今年2月将乔某、周某、代某三人起诉至邛崃市法院,要求乔某、周某、代某三人连带赔偿原告苏某父母妻儿四人20万元。
庭审中,乔某、周某、代某均辩称,自己作为受苏某所邀并不能预见苏某会酒后驾车。苏某明知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的行为且具备高度的危险性,仍然实施,责任应自行承担。聚餐期间,三人也多次劝阻苏某饮酒,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苏某的死亡后果与聚餐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法庭调取的砂锅串串店监控视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