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2-04-30 23:33阅读:
安徽省关于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关于贯彻落实<</span>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和《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现将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一、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103元/月。核定2021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7103元/月执行。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关于贯彻落实<</span>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和《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现将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一、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103元/月。核定2021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7103元/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