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内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此情形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根据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解释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020年2月3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小乔发送《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小乔劳动合同于2020年2月12日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月10日开始,小乔患病进入医疗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期间公司支付病假工资。
在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此情形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根据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解释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案例】(2021)沪01民终11590号
小乔2017年2月入职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软件工程师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期至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3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小乔发送《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小乔劳动合同于2020年2月12日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月10日开始,小乔患病进入医疗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期间公司支付病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