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这里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机构。

实践中,很多企业由于异地用工、劳动者要求或者是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等方面考虑,委托第三方在异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委托异地代缴社保也是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各地已经开始规范并严惩异地代缴社保的行为,企业可能面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社保、赔偿社保待遇损失、信用惩戒甚至构成犯罪的法律风险。
2018年8月,付健从公司离职,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其中声明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
2019年12月5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这里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机构。

实践中,很多企业由于异地用工、劳动者要求或者是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等方面考虑,委托第三方在异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委托异地代缴社保也是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各地已经开始规范并严惩异地代缴社保的行为,企业可能面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社保、赔偿社保待遇损失、信用惩戒甚至构成犯罪的法律风险。
【案例】(2021)京03行终368号
付健(化名)2009年入职北京某资信评估公司,公司委托山东分公司为付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山东分公司注销后公司与济南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署《社会保险委托代缴协议》,由济南的人力资源公司为付健在山东代缴社保。2018年8月,付健从公司离职,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其中声明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