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个让人深思的案件,株洲一男子在银行贷款并投保信用保证险后突然去世,留下未还清的贷款。家人随即声明放弃所有遗产继承,那这笔债务该怎么办?是否真的能人走债消?
许多人会认为:
“既然家人都放弃继承遗产了,自然不用再承担还款责任。”
这个想法听起来合情合理,也让保险公司陷入追债无门的困境。
然而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法官审理中发现:该男子与妻子名下拥有一套夫妻共有的别墅。
虽然妻子声明放弃继承丈夫的遗产,但该房产的一半本就属于她个人所有,另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
法院最终判决:妻子作为遗产管理人,需以丈夫所享有的那部分房产份额来清偿债务,支付保险公司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共计4.2万余元。
即使家人放弃继承,债务也不会凭空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