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侯篇之十四读文】
原文:卫平侯薨,子嗣君立。卫有胥靡亡之魏,因为魏王后治病。嗣君闻之,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魏不与,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人主之欲,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资治通鉴》第2卷)
译文:周显王四十四年(公元前325年),卫平侯去世,其子卫嗣君即位。卫国有个苦役犯逃到魏国,为魏国王后治病。卫嗣君听说后,要求用五十金把他买回来。经过五次反复,魏国仍是不给,便打算用左氏城去换。左右侍臣劝谏说:“用一座城去买一个逃犯,值得吗?”嗣君回答说:“这你们就不懂了!治理政事不忽略小事,就不会有大乱子。如果法度不建立,当杀的不杀,即便有十座左氏城,也无益处。法严明,违法必究,失去十座左氏城,也终无大害。”魏王听说这件事,感叹说:“国君的愿望,不满足他恐怕会不祥。”于是用车把逃犯送回卫国,未取报偿。
简介:卫嗣君(?—公元前293年),战国时卫国国君。姬姓,子南氏,亦称卫成襄侯。卫平侯之子,卫怀君之父。在位42年。公元前334年即父位,嗣君五年(公元前330年)更贬号曰君,卫国仅存濮阳一地。嗣君四十二年(公元前293年)卒,其子卫怀君继位。
【读后随笔】
公元前325年,卫国有个苦役犯借机逃亡到魏国,不肯回国了。卫国君主卫嗣君知道后,要求用五十金把此人赎回来。经五次反复协调,未果。卫嗣君又打算用一座左氏城去赎。左右侍臣都说不合算。卫嗣君便用“小大”即“治无小,乱无大”的道理,说服了大家。魏王听说也受到感动,并不取任何报偿,将那逃犯送回了卫国。
用一座乃至十座城
原文:卫平侯薨,子嗣君立。卫有胥靡亡之魏,因为魏王后治病。嗣君闻之,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魏不与,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人主之欲,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资治通鉴》第2卷)
译文:周显王四十四年(公元前325年),卫平侯去世,其子卫嗣君即位。卫国有个苦役犯逃到魏国,为魏国王后治病。卫嗣君听说后,要求用五十金把他买回来。经过五次反复,魏国仍是不给,便打算用左氏城去换。左右侍臣劝谏说:“用一座城去买一个逃犯,值得吗?”嗣君回答说:“这你们就不懂了!治理政事不忽略小事,就不会有大乱子。如果法度不建立,当杀的不杀,即便有十座左氏城,也无益处。法严明,违法必究,失去十座左氏城,也终无大害。”魏王听说这件事,感叹说:“国君的愿望,不满足他恐怕会不祥。”于是用车把逃犯送回卫国,未取报偿。
简介:卫嗣君(?—公元前293年),战国时卫国国君。姬姓,子南氏,亦称卫成襄侯。卫平侯之子,卫怀君之父。在位42年。公元前334年即父位,嗣君五年(公元前330年)更贬号曰君,卫国仅存濮阳一地。嗣君四十二年(公元前293年)卒,其子卫怀君继位。
【读后随笔】
公元前325年,卫国有个苦役犯借机逃亡到魏国,不肯回国了。卫国君主卫嗣君知道后,要求用五十金把此人赎回来。经五次反复协调,未果。卫嗣君又打算用一座左氏城去赎。左右侍臣都说不合算。卫嗣君便用“小大”即“治无小,乱无大”的道理,说服了大家。魏王听说也受到感动,并不取任何报偿,将那逃犯送回了卫国。
用一座乃至十座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