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今天报道,昨天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举行的第六次全国应用伦理法学研讨会上,来自广东韩山师范学院的王文科教授提出建议,在《刑法》上制订见死不救罪相关条款,实行分类处罚。这一建议一经提出就受到一些人的支持。报道说,会后记者对市民进行了采访,说大多数市民对这一建议表示支持,但是不知道一共采访了多少市民,要是三个呢?大多数也就是两个而已。
近年来,当突发事件发生、受害人身陷危险的时候,常常得不到旁人的救助,往好了说财物受点损失,重了生命堪虞呀。最近重庆一个市民向国林乘坐出租车,结果遇到歹徒。由于身旁的出租车驾驶员吓得不敢动弹,向国林被刺受伤。向国林将出租车驾驶员告上法庭。最终法庭以出租车驾驶员违反运输合同为由判向国林胜诉。从报道看,这个案子还是根据合同法来判决的,属于民事官司。专家称,如果有“见死不救罪”,出租车驾驶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弄不好会蹲班房的。
教授先生的本意是相当不错的,我对他提出这样的建议表示敬意,也对支持这项建议的重庆“市民”中的“大多数”表示赞赏。然而,一个建议的提出,不是有好的出发点就行了,还要有可操作性。我们知道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都会遇到不少例外,就拿刑法上最重的罪——杀人罪来说还有例外呢,正当防卫就不属于犯罪。我看如果刑法设立了“见死不救罪”,例外情况恐怕要列出一长串。不用等到那个时候,我先给您列出几条来,当然都是假设。
第一,某日王教授乘出租车去广州的某个地区,半路车子抛锚,此时几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上来将出租车团团围住,要对王教授实施抢劫。开出租车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你说她是冲上前去挡住歹徒的尖刀还是坐在一边哆嗦成一团?其实两个选择都不好受。一个姑娘家的,冲上前去,轻则受伤,重则丢了性命,不冲就要进监狱。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姑娘还真是拿不准呀。最后,求生欲占了上风,姑娘没冲,辜负了教授的希望,所以教授受了重伤——恕我不敬。
第二,一个中学生从一个市场经过,正在此时,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响起了两声清脆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在开枪,市场的人们纷纷往外跑,就听有人高喊“火并了”。这个时候,中学生怎么办?是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办事还是遵守刑法?结果,就在中学生思考的十几秒中内,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开枪打死,中学生是不是有见死不救的嫌疑呢?
第三,忽有一日,一名年轻的解放军干部从田边经过,原来他是回家探望刚刚生了孩子的妻子的。
近年来,当突发事件发生、受害人身陷危险的时候,常常得不到旁人的救助,往好了说财物受点损失,重了生命堪虞呀。最近重庆一个市民向国林乘坐出租车,结果遇到歹徒。由于身旁的出租车驾驶员吓得不敢动弹,向国林被刺受伤。向国林将出租车驾驶员告上法庭。最终法庭以出租车驾驶员违反运输合同为由判向国林胜诉。从报道看,这个案子还是根据合同法来判决的,属于民事官司。专家称,如果有“见死不救罪”,出租车驾驶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弄不好会蹲班房的。
教授先生的本意是相当不错的,我对他提出这样的建议表示敬意,也对支持这项建议的重庆“市民”中的“大多数”表示赞赏。然而,一个建议的提出,不是有好的出发点就行了,还要有可操作性。我们知道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都会遇到不少例外,就拿刑法上最重的罪——杀人罪来说还有例外呢,正当防卫就不属于犯罪。我看如果刑法设立了“见死不救罪”,例外情况恐怕要列出一长串。不用等到那个时候,我先给您列出几条来,当然都是假设。
第一,某日王教授乘出租车去广州的某个地区,半路车子抛锚,此时几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上来将出租车团团围住,要对王教授实施抢劫。开出租车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你说她是冲上前去挡住歹徒的尖刀还是坐在一边哆嗦成一团?其实两个选择都不好受。一个姑娘家的,冲上前去,轻则受伤,重则丢了性命,不冲就要进监狱。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姑娘还真是拿不准呀。最后,求生欲占了上风,姑娘没冲,辜负了教授的希望,所以教授受了重伤——恕我不敬。
第二,一个中学生从一个市场经过,正在此时,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响起了两声清脆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在开枪,市场的人们纷纷往外跑,就听有人高喊“火并了”。这个时候,中学生怎么办?是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办事还是遵守刑法?结果,就在中学生思考的十几秒中内,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开枪打死,中学生是不是有见死不救的嫌疑呢?
第三,忽有一日,一名年轻的解放军干部从田边经过,原来他是回家探望刚刚生了孩子的妻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