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姜汉忠
常有人——出版社和民营公司都有——问我合同方面的一些问题。他们大多集中在一些细枝末节,比如文字授权与图片授权是否分开、预付款应占首印著作权使用费多大比例以及签约后多长时间付款妥当。这些问题应该明白,但是还有比这更要明白的。要知道需要你明白而你不明白的,一旦出现问题,合同履行就会延误或者中止,甚至解除。有三个问题提出来,希望引起特别注意。
一个是合同的转让。如果一个美国出版社将其出版的作品版授权给中国某个出版社出版中文简体版,实际上就构成了合同部分权益的转让。如果合同中有禁止性条款,这个合同就不能转让,中国的法律以及美国的法律都有这样的条款或者原则。如果要合法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仅有单方面同意是不可以的,这其中不仅涉及义务人和受让人的同意,更要获得转让人的首肯。
几年前,一家出版社与民营公司出版了一本畅销书。书卖火了,代理商也找上门了,指控出版社盗版。具体情况是,一民营出版机构代表甲社(义务人)订立了图书著作权引进合同。因义务人无法履行合同,民营机构将合同转让给了乙社(受让人)。义务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同意接受,可是唯独没有著作权人(转让人)同意转让的文件。这可让代理商抓住了把柄。要知道,民营机构与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载有禁止转让的条款,问题就出在这里。合同标的出版一段时间后,著作权人新更换的代理商发现市场出现了上述图书的中文简体版,于是报告给了著作权人。据此,著作权人指控乙社盗版,要求赔偿盗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仅如此,著作权人
常有人——出版社和民营公司都有——问我合同方面的一些问题。他们大多集中在一些细枝末节,比如文字授权与图片授权是否分开、预付款应占首印著作权使用费多大比例以及签约后多长时间付款妥当。这些问题应该明白,但是还有比这更要明白的。要知道需要你明白而你不明白的,一旦出现问题,合同履行就会延误或者中止,甚至解除。有三个问题提出来,希望引起特别注意。
一个是合同的转让。如果一个美国出版社将其出版的作品版授权给中国某个出版社出版中文简体版,实际上就构成了合同部分权益的转让。如果合同中有禁止性条款,这个合同就不能转让,中国的法律以及美国的法律都有这样的条款或者原则。如果要合法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仅有单方面同意是不可以的,这其中不仅涉及义务人和受让人的同意,更要获得转让人的首肯。
几年前,一家出版社与民营公司出版了一本畅销书。书卖火了,代理商也找上门了,指控出版社盗版。具体情况是,一民营出版机构代表甲社(义务人)订立了图书著作权引进合同。因义务人无法履行合同,民营机构将合同转让给了乙社(受让人)。义务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同意接受,可是唯独没有著作权人(转让人)同意转让的文件。这可让代理商抓住了把柄。要知道,民营机构与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载有禁止转让的条款,问题就出在这里。合同标的出版一段时间后,著作权人新更换的代理商发现市场出现了上述图书的中文简体版,于是报告给了著作权人。据此,著作权人指控乙社盗版,要求赔偿盗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仅如此,著作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