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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信托制物业管理的存疑

2022-05-25 19:27阅读:
20220525现代物业城市沙龙信托制物业管理在住宅物业中的实践意义

所谓信托制物业管理的存疑

所谓信托制物业管理的存疑

所谓信托制物业管理的存疑

所谓信托制物业管理的存疑

1、信托制如何体现“信托”?

2、信托“制”的“制”究竟是什么?

3、信托制与现有法律的冲突如何处理?按照民法典有自行管理和委托管理,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并没有说可以信托”的明文规定,当然也并没有明文禁止,如何理解信托制引入到委托管理当中?委托关系信托关系是否有冲突?

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约定了“包干制”和“酬金制”,都是“计费方式”,并不是物业管理方式;(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5、信托是委托人对信托人“财产权”委托,“物业管理”则是物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共同管理权”,财产权是独立,“共同管理权”不是独立权能只能伴随着专有部分专有权,不可剥离,如何对这种“非独立”的“共同管理权”进行委托?

6、物业服务人作为“受托人”并不是“信托机构”,采用信托制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信托法 第四条 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

7、如何确定物业管理中“确定的信托财产”(信托法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如何定义信托制物业管理下的信托财产?(物业费、共有收益、物业维护基金)

8、透明并非是信托的本质特征,转移财产所有权才是,透明并非是信托制的专利,如果为了解决透明,酬金制完全可以做得到,那么信托制的优势如何体现?

9信托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还是信托合同?(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民法典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10、信托无效的情形如何规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物业费或者说业主共有资金是否属于禁止流通的财产?信托的是“共同管理权”还是“业主共有资金”部分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12、如何理解“导入”?为何叫“导入”?导入主体是谁?为何?

13、信托制与酬金制的区别在哪里?各有什么优劣?
法理基础,理论基础更深;授权不同,酬金制表面一种控制,不能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信托制每一个业主即使出资人又是受益人,100%

14、物业管理是不是一个专业的问题,需不需要专业?物业管理懂物业管理重要还是懂信托更重要?社工机构后置营造营造什么?

现代物业城市沙龙信托制物业管理在住宅物业中的实践意义线上活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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