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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改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升级(祁飞虎)

2026-04-09 14:30阅读:
《建筑》杂志社想约我写一篇关于城市更新方面的文章。作为参与老旧改的一员,我的确有很多话要讲。
首先,要充分肯定,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在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结合当前实际实施过程,仍存在很多不足或弊端
一是居民期盼与改造计划有很大差距。除了常规的上下水改造、防水保温、门窗更换等内容,很多居民还要求加装室外电梯、立体车库、充电桩、无障碍通道等。但由于资金有限,居民的要求很多都不能满足。
二是老旧小区,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的老旧小区超过了40年,甚至50年。地下管网老化消防设施缺损、雨污混流、管道爆漏等问题频发
但受资金影响,这些基础设施更新还不到位。有居民要求推倒重建,原拆原建原搬。
三是老旧改资金来源于政府和产权单位。社会资本不愿意参与,因为没利润。居民更不愿意分摊。本来属于物业的一些正常维修, 由于改造,他们往后闪了,都推给了改造团队。
四是居民共识难达成,自治机制薄弱比如上下水改造,一户不同意,楼上楼下干瞪眼。施工方总不能强行进入住户施工吧。《民法典》第278双过半规则在实践中操作困难,参与表决范围、表决内容不明确,引发程序合法性争议
五是许多小区产权复杂,利益分歧。我们施工的真武庙一个小区,一栋楼涉及4家产权单位,一套房3家共享产权。改与不改,很容易陷入僵局。
六是政策与标准边界模糊。有的小区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有的小区需要完善功能改造,有的小区需要提升功能改造,要制定出一个标准。住建部门、电力部门、市政部门、明政部门都要参与标准制定。
当前老旧改政策在深度、资金、共识、管理、制度、适用性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亟需从系统规划、多元筹资、法治保障、长效治理等维度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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