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后会计入个人档案吗?(祁飞虎)

2026-04-10 10:40阅读:
一个W公司的朋友给我发了一份《追责通知函》,是针对某个项目亏损未达预收益的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通知。《通知函》里边列了6名被追责问责项目主要责任人。尽管没有朋友的名字,但朋友很不放心,让我解读。我读过通知后,明确告诉他,他不在追责问责之列。
很多朋友问我,在企业内部,根据《亏损未达预收益项目责任认定及追究管理办法》,受到组织处理的责任人,是否会被计入档案?
我的答复是,会根据不同情形选择是否计入。如果受到处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以及组织处理(诫勉、停职、调整职务、免职),是要入档的(处分决定和执行材料)。
如果被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的,除了计入档案,还要移送审查资料。情节轻微且符合容错情形的,仅作谈话提醒,免于或不予处分的责任人,不计入人事档案。
相关依据,大家可以参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档案记录会影响后续提拔、任用、薪酬调整等,建议我们的项目核心担当体,在履职中严格依规决策,主动规避违规风险。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