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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都归公安机关管吗?

2023-11-30 15:17阅读:
在我国,大部分涉嫌犯罪的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但是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有管辖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机关,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如下机关有管辖权,直接立案侦查:
1.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属于政治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及公职人员其他职务犯罪有管辖权,目前管辖涉及的罪名有101个。
2.各级人民检察院。主要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涉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另外,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原本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3.人民法院。受害人直接起诉的自诉案件由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或者被害人将本应自诉的案件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都应当受理。
4.军队保卫部门管辖范围是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5.监狱
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监狱负责直接侦查。
6.海警部门我国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由海警管辖
7.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综上,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部门并不是只有公安机关。一些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各个部门之间还可能就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进行协作或者多部门联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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