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秤诫(并序)》详注
秤者衡,衡天下之平也,君子执之以平其心。夫衡,在天以齐七政,在人以均万物。称物平施,为政以公,毫厘不差,轻重必得,是执衡持平之义也。
圣人为衡,四方取则。志守公平,体兼正直。用于天官,铨综斯得。行于里闬,纷竞以息。
注释:
《执秤诫并序》:本文选自《全唐文》卷二百六。诫:古文体名,规劝告诫之文。序:序言,介绍文章内容的文字。此篇《执秤诫》与以下同选自《全唐文》的《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冰壶诫》并称《五诫》,是姚崇在唐玄宗开元二年(715)任紫微令时写的五篇著名文章,用以律己并告诫下属官员。集中地体现了他的吏治思想,也表露了他所追求的品格和思想境界。这些内容,对于当今的为政之人,也还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五诫》亦载之《文苑英华》卷三六八。五诫包括《持衡》《弹琴》《对镜》《辞金》《冰壶》,《持衡》即《执秤》,而《对镜》即《执镜》。《崇文书目》又记姚元崇《六诫》,实即五诫加《口箴》。
《礼记·经解》:“犹衡之于轻重也。”《注》:“衡,称也。”衡与秤古代为同义词,可指器具,也可用为动词衡量。《孟子·惠王上》“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衡器用天下的原理,上
秤者衡,衡天下之平也,君子执之以平其心。夫衡,在天以齐七政,在人以均万物。称物平施,为政以公,毫厘不差,轻重必得,是执衡持平之义也。
圣人为衡,四方取则。志守公平,体兼正直。用于天官,铨综斯得。行于里闬,纷竞以息。
注释:
《执秤诫并序》:本文选自《全唐文》卷二百六。诫:古文体名,规劝告诫之文。序:序言,介绍文章内容的文字。此篇《执秤诫》与以下同选自《全唐文》的《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冰壶诫》并称《五诫》,是姚崇在唐玄宗开元二年(715)任紫微令时写的五篇著名文章,用以律己并告诫下属官员。集中地体现了他的吏治思想,也表露了他所追求的品格和思想境界。这些内容,对于当今的为政之人,也还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五诫》亦载之《文苑英华》卷三六八。五诫包括《持衡》《弹琴》《对镜》《辞金》《冰壶》,《持衡》即《执秤》,而《对镜》即《执镜》。《崇文书目》又记姚元崇《六诫》,实即五诫加《口箴》。
《礼记·经解》:“犹衡之于轻重也。”《注》:“衡,称也。”衡与秤古代为同义词,可指器具,也可用为动词衡量。《孟子·惠王上》“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衡器用天下的原理,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