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6月19日)上午,朋友陈君给我送来了从老家陕西岐山县带回来的两个大花馍(见附图1)。给我送的大花馍,是他妗子(即舅母)18日下葬时亲戚朋友送的礼;送花馍是陕西关中农村丧事中最基本的礼物。此前,我曾在泾阳农村吃过结婚和小孩满月时的花馍。
什么时候开始有花馍?我没有找到具体答案。但从山西省闻喜县生产的花馍 (2008年6月7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可以了解到,明清时期,闻喜县的花馍,已经享有盛誉。在明清时期,或者更早以前,制作花馍的,应该不限于闻喜地区。可以肯定地说,花馍作为礼物,是一种时代产物,是农村妇女心灵手巧的必然反映。在物质文化不甚发达的古代社会,每逢婚丧嫁娶、孩子满月、老人做寿、祭祀祖先,小麦主产区的人民,往往会把自家生产的小麦,磨成面粉,根据用途,做成不同颜色、不同图案、不同形状的花馍,作为礼物,或馈赠给亲友,或敬献给祖先。这种既有“礼物”功能,又还能食用的馍馍,就陕西而言,关中各县,都异口同声地叫它为花馍。
在陕西农村,流行着这样的民谚:“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春节期间蒸的馒头,大多是花馒头,或叫花馍、面花。我在网上看到,关中大荔县羌白镇阿寿村,每年二月初二,都会在当地药王庙举行赛花馍活动。届时,各家各户都会拿来自家制作的、形形式式的花馍参加评比。据说,大荔花馍传承人张月祥创作的“药王庙”面花,在省市花馍大赛中多次夺魁,被称为“中国一绝”!
陕西花馍最为出彩的,是给亲友结婚(出嫁)、老人做寿、孩子满月制作的花馍。这些花馍,通过历史人物、民间传说、飞禽走兽,花鸟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