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卫生部章程
第一条 总则
为强化我校学生的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成立学生会卫生部。
第二条
会员资格
1、思想要求进步并热心于此项公益活动;
2、文明守纪,工作主动,办事认真;
3、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第三条
机构设置
卫生管理委员会设会长1人,设秘书长1人,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
权利与职责
(一)卫生管理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
1、对卫生行为不文明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2、依据学校卫生管理要求,检查全校卫生状况,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3、建议学校学生处对文明卫生先进集体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第一条
为强化我校学生的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成立学生会卫生部。
第二条
2、文明守纪,工作主动,办事认真;
3、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第三条
第四条
(一)卫生管理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
1、对卫生行为不文明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2、依据学校卫生管理要求,检查全校卫生状况,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3、建议学校学生处对文明卫生先进集体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