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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俊墓(无存)2“十从十不从”

2026-08-25 07:03阅读:
金之俊墓(无存)2
——苏州明清名人墓葬之四十六

我楚狂人
金之俊向多尔衮献上十从十不从策略。民间口传版本不一,最常见的版本为:
男从女不从:男子剃头梳辫子穿满服,女子仍旧梳原来的发髻,穿汉服。
生从死不从:生前要穿满人衣装,死后则可穿汉服。
阳从阴不从:阴世的事,像做佛事超度等,都仍按汉族传统佛道教习俗办理,不从旗人习俗。
官从隶不从:当官的须顶戴花翎、身穿朝珠补褂马蹄袖的清代官服,但隶役依旧是明朝的服饰。
老从少不从:孩子年少,不必禁忌,但一旦成年,则须按满人的规矩办。
儒从而释道不从:即在家人降,出家人不降。在家人必须改穿旗人的服装,并剃发留辫。出家人不变,仍可穿明朝汉式服装。
娼从而优伶不从:娼妓穿着清廷要求穿着的衣服,演员扮演古人时则不受服饰限制。
仕宦从婚姻不从:官吏管理按清朝典制,婚姻礼仪保持汉人旧制。
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由明改成清,但官号沿用明代的六部九卿,总督巡抚等。
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差役税捐,悉从满制。但文字语言不改,仍用汉语。
十从十不从多有矛盾之处,并非为官方正规法令,如:儒从而释道不从,道教确确实实的存在着因剃发易服影响而产生的三清领和混元巾,与道教不须从此令相矛盾。所以,有推测十从十不从可能是民间各地因当时的情况产生的流言,以流传和铭记清军暴行和清初汉族的苦难,而另一种推测是,清朝为了掩饰和减轻入关后的暴行而传播的谣言。
但是,民间多传说是金之俊的主张。
清乾隆年间,金之俊被列入《贰臣传》。
检《
贰臣传》卷首《贰臣表》及本传,其中金之俊谥号右侧贴黄签,题“拟削”。然这则谕旨对《总目》的编订没有影响,在《总目》小传中其谥号仍存。
金之俊著有《金文通公集》。金之俊曾奉敕撰写传记。另有诗文作品传世。
金之俊撰有《息斋集》四卷、《外集》一卷、《续外集》一卷、《外集补遗》一卷,有清顺治刻本存世,如陕西省图书馆藏本。
金之俊人品不足道,但是确实才干出众。故民国年间历史学者萧一山云:运筹策划,经略四方,筦理机要,创制规模者,如范文程、洪承畴、金之俊、冯铨辈,虽以汉人投效,行节有亏,史书所载,黜之贰臣;然经营勤劳,亦不失为开国之良辅。
金之俊墓(无存)2“十从十不从”
吴江震泽禹迹桥,下同。有人说金之俊是震泽人,其实是附近八都人。
金之俊墓(无存)2“十从十不从”
金之俊墓(无存)2“十从十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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