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内的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即RAAS系统)过度激活,除了升高血压,还可导致靶器官损害,是冠心病、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发生发展和恶化的基础。很多降压药都针对这一机制而发挥药效,比如普利类和沙坦类。
普利类和沙坦类药物同属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普利类药物通过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使血管紧张素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缩血管物质),从而降低血压;沙坦类药物是直接拮抗血管紧张素受体,使血管紧张素不能和受体结合,从而产生降压作用。这两种药虽属同类,也有区别,患者用药时要有所侧重。
1.不良反应各异:普利类药物会抑制缓激肽降解,导致咳嗽的发生。国外临床试验表明,该药导致干咳的概率为5%~10%。而沙坦类药物不影响缓激肽降解,咳嗽发生率低。因此,服用普利类药物后诱发持续性或不耐受性咳嗽的患者,可更换为沙坦类药物。由于缓激肽增加,普利类药物导致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几率也比沙坦类药物高。而沙坦类药物导致的背痛、骨骼肌疼痛的发生率要略高于普利类。总之,沙坦类药物相对具有安全优势,临床上使用较为广泛。
2.保护心血管,首选普利类:相比于沙坦类药物,普利类降压药在保护血管方面的作用更佳,对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合并高血压,冠心病合并高血压、以及心力衰竭合并高血压的患者,可优先选择普利类降压药。
3.高血压合并左心室肥厚,优选沙坦类:研究表明,沙坦类药物可降低13%的左心室肥厚,普利类药物只能降低10%,沙坦类药物在这方面优于普利类药物。
4.肾功能不全者,沙坦更安全:普利类和沙坦类药物均具有良好的肾功能保护和降低尿蛋白作用,均可用于高血压合并肾功能不全患者。但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比如血肌酐在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