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垫付的诉讼费 2022-08-17 04:03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355274281 垫付的诉讼费 2018年8月31日,吴某与林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该所的林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理吴某与丁某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的诉讼法律事务;在接受吴某的委托后,林某着手准备了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进行了立案,因未能及时联系上吴某,故代吴某交纳了诉讼费。在交纳诉讼费后,林某电话联系了吴某,吴某表示在开庭的时候把其垫付的诉讼费支付给吴某,但开庭当天吴某并没有如约支付其垫付的诉讼费;之后,林某在案件结束后再次联系了吴某, 吴某仍旧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偿还其垫付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