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城历史沧桑(二)
四、洪武扩城与明清修城
明朝建立后,洪武二年(1369)改兴化路为兴化府。并以旧兴化军军署置为兴化卫,亦设五个千户所,御防寇乱。三年,兴化卫指挥李椿即重新葺缮旧城。十二年,指挥程昇以“增设军士,城隘不能容”为由,奏请扩建卫城。明弘治《兴化府志》记载:新城“乃越旧濠,跨乌石山东麓,历前埭、后埭,与旧城合”。“共周围一十一里一百四十三步,广一丈六尺,墙一丈八尺、女墙高六尺,共高二丈四尺。计女墙二千九百六十有二,窩铺四十有九,敌楼一十有七”。这即是扩城后的明兴化府城。明洪武、永乐、成化间,府城仍时有修葺,城楼之势翚飞鸟革,为一郡之壮观。
嘉靖三十七年(1558),倭寇临城下。时分守万衣命令修建腰墙,增高三尺;垛砌稍阔,增九百一十;并在城西北界筑二大敌台。而于四十一年(1562)十一月,倭寇大集,环攻府城三个月,守困援绝,竟为伪卒内应,城陷,屠戮甚惨,连谯楼皆被烧毁。四十三年(1564),知府易道谈上任,重新修复府城,又置城守器械,民始还集。时郡人御史林润疏请上司拨款,巡抚谭纶亦据戚继光之倡议,行令“城外西北筑墙高七尺,北门至西水关筑土墙四百五十丈,西水关至南门筑石墙六百三十四丈五尺,添设敌台六座”。此所谓罗城也。
明万历九年(1581),知府陆通霄认为城西北一隅即乌石山一半在城内,一半在城外,外高内低,不利防御,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即从此处攻城;于是,扩建西北隅的城墙,将乌石山全部包围在内。这次修城长八十五丈五尺,高二尺,宽一丈。建敌楼一座、窩铺二座、方门二座、垛子一百八十二。此为重城也。
之后,明万历十九年(1591)、三十六年(1608)、四十二年(1614),直至明末兴化府城皆屡有重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