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注重历史性, 要从亲属制度说起。
中国是一个看重祖宗和子孙的社会, 个人是上下、前后联系的一环。 正在于这种将个人纳入到祖先与后代的历史连续性之中的做法。
那个时代, 在比较中西文化中获得显著成就的梁漱溟先生, 已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祖先崇拜与基督教一神信仰之间的差异及其社会效应。已故的人类学同人许 光在《祖荫之下》这本书里, 用来自民族志的资料论说了中国人生活中祭祀祖先仪式中香火延续的观念及它代表的亲属制度的历史性。
这些论述让人想到, 过去的中国, 为什么不需要宗教。人们用祖宗和子孙的世代相传、香火不断的那种独特的人生观为信仰, 代替了宗教。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 生命是时间里的一个过客, 在时间和空间里有一段属于个人的份额。但它并非是个人性的。
个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 但更重要的是与文化有关系的三个不朽, 即所谓立德、立功和立言。也就是说, 文化是人创造的, 人不是简单的生物体, 因为没有人创造的文化, 也就没有人自己。
从一定意义上讲, 人得以不朽, 是因为他立德、立功、立言, 从被社会承认、对社会做出贡献、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做出自己的阐述, 而得到超越人生物体的生命。在中国文化中, 文化在这个特殊意义上具有的历史性, 又紧密地与文化的社会性相联系。
人生在一个集体中, 一个所谓的“社会结构”中。出生后要在社会中从幼年到成年, 变成社会人。
所谓的“进入社会”, 就是接受一套这个社会的文化内容。如果已有的文化内容不能适应客观的变动, 文化里就要出现新的东西。
生物人成为社会人, 是靠“学而时习之”, 靠模仿, 对模仿不满足后, 就要创造,个人的创造为社会接受后, 改变为集体的东西, 就超越了个人, 成为集体的和不朽的文化。在中国文化里, 文化本身是变的, 不可能永远复制上一代的老框框。
文化是流动和扩大的, 有变化和创新。个人是一个文化的载体, 但也是在文化的不断创新中成为的变体。
中国是一个看重祖宗和子孙的社会, 个人是上下、前后联系的一环。 正在于这种将个人纳入到祖先与后代的历史连续性之中的做法。
那个时代, 在比较中西文化中获得显著成就的梁漱溟先生, 已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祖先崇拜与基督教一神信仰之间的差异及其社会效应。已故的人类学同人许 光在《祖荫之下》这本书里, 用来自民族志的资料论说了中国人生活中祭祀祖先仪式中香火延续的观念及它代表的亲属制度的历史性。
这些论述让人想到, 过去的中国, 为什么不需要宗教。人们用祖宗和子孙的世代相传、香火不断的那种独特的人生观为信仰, 代替了宗教。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 生命是时间里的一个过客, 在时间和空间里有一段属于个人的份额。但它并非是个人性的。
个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 但更重要的是与文化有关系的三个不朽, 即所谓立德、立功和立言。也就是说, 文化是人创造的, 人不是简单的生物体, 因为没有人创造的文化, 也就没有人自己。
从一定意义上讲, 人得以不朽, 是因为他立德、立功、立言, 从被社会承认、对社会做出贡献、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做出自己的阐述, 而得到超越人生物体的生命。在中国文化中, 文化在这个特殊意义上具有的历史性, 又紧密地与文化的社会性相联系。
人生在一个集体中, 一个所谓的“社会结构”中。出生后要在社会中从幼年到成年, 变成社会人。
所谓的“进入社会”, 就是接受一套这个社会的文化内容。如果已有的文化内容不能适应客观的变动, 文化里就要出现新的东西。
生物人成为社会人, 是靠“学而时习之”, 靠模仿, 对模仿不满足后, 就要创造,个人的创造为社会接受后, 改变为集体的东西, 就超越了个人, 成为集体的和不朽的文化。在中国文化里, 文化本身是变的, 不可能永远复制上一代的老框框。
文化是流动和扩大的, 有变化和创新。个人是一个文化的载体, 但也是在文化的不断创新中成为的变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