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
官”
在写作《想不通》一文的过程中,“裸官”一词开始频现于我的脑海。老实说,我对这种东西有了兴趣,尽管在此之前我是那么地不屑。
“裸官”是否为我国社会所独有?我没有查阅到这方面的资讯,但依常识,约摸可以估猜得到,应该非中国所独有。一如世界各国都有移民现象一样(只是我们的移民可以成为一股“潮”,而人家大约是“潮”不起来的),裸官的情形也大致差不了多少。不同处在于:就像我们的移民可以成为一股“潮”,我们的裸官人数也十分惊人,当然,贪腐的金额更惊人!这些原本属于中国人民的财富却被他们转移到境外,既让他们一家老小享乐,亦帮助他所在国繁荣经济,提供税收。
首先,还是先来了解一下何为“裸官”,然后再来说点什么吧。
所谓“裸官”,就是裸体官员的简称。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鉴于“裸官”已作了解释,下文中不再对“裸官”加引号。
为何会出现裸官现象,有人总结出来自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官员的信仰出了问题;
二、监管制度不健全;
三、官员权力过大;
四、社会风气不正;
五、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
六、大量贪官被发现后,只受到轻微处理,致使“进行
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腐”后继。
原因找得倒也齐全,只是我似乎更关心这样的问题:官员们为什么要做裸官?
通常的说法是,大凡做了裸官的,都是带“病”工作的。什么病?贪腐,而且往往数额巨大。这种情况下,他选择做裸官,就是明智之举了。在大权在手,呼风唤雨之时,在意识到自己如此贪腐是迟早要出问题的时候,将妻儿全部移民,既便于将贪腐所得悉数转移出境,又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一旦暴露留好了后路。就是说,即使哪天“翻了船”,第一可以外逃;第二,万一逃不成功,也不紧要,一人受苦,却保得家人安全幸福,这官做得难道不是很值了吗?
有人也许会说,并非所有的裸官都是贪官。是的吗?即使如此,做裸官也是不能允许的。这样的官员,他对国家忠诚吗?他对人民忠诚吗?这样的官他会与他的人民患难与共吗?如果一个官员心中所想的不是如何为国家、为人民工作,而是想着如何早一点走出国门与老婆孩子团聚,那这种官员即使不贪腐,也非常危险、非常可怕。
一个连国家和人民都不热爱、都不忠诚的人,我们却让他做官,这究竟又是谁之过呢?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官员不忠于自己的国家,都是极端严重的问题。
我们的政府和我们的人民对官员太娇惯了!就像那些“富二代”们。太娇生惯养的结果就是给他老子抹黑,出他老子的丑,丢他老子的脸,最后还得让他老子给他擦屁股。裸官不正像这样的“富二代”吗?
应该说,裸官是一个预防腐败机制建设领域里亟待攻克(也许根本就攻克不了)的“技术难题”。人类政治发展史表明,一个良好的制度安排无疑有助于抑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相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却会给腐败的滋生提供条件。
实际上,我们现在的情形正是这样:一边厢我们声嘶力竭反腐败,一边厢我们又在为腐败者提供良好的腐败条件。今日官场腐败问题如此炽盛,我们的制度缺陷难辞其咎。
因为自己想出国旅行而他们却不允许,所以,我就对裸官们的外逃颇感兴趣。当然,我绝不会外逃。因为,我没有“老婆孩子”在国外,也没有转移到境外的资金,除了有几个比较好的朋友,在国外我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更没有亲人和可以歇脚的处所。
3月1日,《楚天金报》有一篇报道,题为《专家解析贪腐“裸官”潜逃路径》,令我大开眼界。
第一步往往是孩子。
孩子出去相对简单,没有人会怀疑。而且,孩子出国留学,自然会有人送上学费和路费;如果让孩子在境外打工,自然有人安排好工作。据报道,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夫妇为安排独生女杨铃铛出国,给女儿介绍了一名温州籍旅法华侨巨商的儿子做男朋友。2008年初,在杨湘洪夫妇的催促下,杨铃铛结了婚。在去欧洲度蜜月之前,杨向女儿透露了“机密计划”,杨铃铛表示赞同,留在法国接应父母。随后,杨湘洪率团“考察”法国,至今滞留未归。
第二步则是妻子。
有的是出去陪读,有的则是工作,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离婚。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及其前任许超凡、许国俊3人,鲸吞存款4.82亿美元。而早在3人案发前,1999年他们的妻子就分别与他们离婚,嫁给了事先有约定的美国人,顺利获得美国绿卡。两年后,她们的“前夫”再分别经香港来美国、加拿大与她们“团聚”。
第三步是资金。
裸官需要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有的是汇给已经在境外的家人,有的是通过海外开办公司,有的是通过地下钱庄,有的是随身携带。据媒体报道,中行开平支行一案中,被盗资金大多通过在香港、澳门乃至拉斯维加斯成套路的洗钱程序转出,相当一部分已经耗损在途中,余款打入个人账户,然后以高出当地平均房价20%至100%的价格在美国购置房产。有专家指出,要完成洗钱的全过程,损耗惊人,即使追回黑钱,常常不过是总额的1∕3左右。
第四步是护照。
据介绍,部分裸官手里有多个护照,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无需签证可以随时飞走的。
贪腐裸官的潜逃路径,真是天衣无缝,一点也不亚于谍战片一般的刺激。
如果孩子、老婆、资金都不好监管,那护照是需要在国内办理的,也不好监管吗?公安部门按说既是办理机关也是监管机关,为何只办不监?难道他们只监管比他们自身小的官员,而监管不了或不敢监管比他们职级大的官员?除了公安机关,还有谁,还有哪个部门监管此事?不会除了公安,再也没了监管机关了吧?
裸官能够成功潜逃,并不在于他们绞尽脑汁设计了一条这么周详的潜逃路径,而在于我们的监管机制几乎不起任何作用。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何这天网到了裸官那里就不起作用了?即使起作用,又为何总是疏而有漏?
因此,在声讨裸官的时候,最值得我们反思的,可能还是我们的自身。想想看,为什么会发生这类事件?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如果说我们的制度设计存有漏洞,那为何频频出现问题之后还是堵不住这个漏洞?古人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为什么我们不去“补牢”?即使制度不那么容易改变,追究潜逃裸官的上一级用人之责难道也下不了手吗?
搞清楚、弄明白这个问题很重要,不然,还会有裸官,还会有贪腐,还会有人潜逃。
当然,国政问题可能没我们想象得这么简单。倘使真这么简单,恐怕也就不需要我们提示、提醒了。之所以补不了这个牢,肯定有困难,而且是大困难。
中国社会刚开始改革的时候,我们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意思是说前人没干过这事。因此,为了确保改革少走弯路,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如今,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还能再“摸着石头过河”吗?我们还摸得着吗?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话至今犹在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进入深水区后,我们所能做到的恐怕也只能这样了。再不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未来的改革会更为艰难。
现任总理温家宝前些时候说,政改若不成功,“文革”悲剧可能重现。事实上,裸官也好,贪腐也罢,都与政改有关。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最大的改革,其实就应该是政改,而非经改。如果政改改不好,“文革”悲剧就会重现,那么,经改再成功,也会功亏一篑。
政改是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都无法绕得过去的第一位的问题。这么多年的改革现实告诉我们,我们的政改步子太小,胆子太小。
一如贪官在台上大谈反腐一点也不脸红心跳,令我鄙视,面对裸官在台上大谈爱国爱民时,同样令我鄙视。可鄙视归鄙视,这一切终究只能是心理活动,在抓不到人家把柄之前,我除了鄙视还能做些什么呢?即使抓到把柄,我估计也未必就能把他们掀翻在地。更何况,大凡级别比你高的官员,你想抓住他的把柄,那几乎不可能。尽管把柄抓不着,可这些人的贪腐名声却在官场私底下“暗流涌动”,只不过是众人皆知却众人沉默,谁也不说出他罢了。除非你不想在官场混下去,除非你吃饱了撑的想找死。
其实,裸官也并不隐秘,至少有一大部分人都知道某某某早已是个裸官。既然组织上没有态度,下边的人又能说些什么呢,说了又能怎样?许多人还指望着他往上爬呢!
我的痛苦就在于,明明知道他是一个很腐败的人,却还得听他畅谈反腐;明明知道他是一个裸官,一个随时都有可能逃跑的背叛祖国和人民的坏蛋、败类,却还得正襟危坐向他汇报工作抑或听他讲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故事。
这事听起来似乎有些搞笑,可倘使你置身其中,我相信你就笑不起来了。当然,你也不可能哭,人前人后你都不能哭。你惟一所能做到的,就是沉默。
不管男人女人,在你的家中或者其它很隐秘的地方,你想怎么脱都可以,没人管你是否裸体。但出了门,你就得穿上衣服,这是做人与做动物的最基本区别。如果你在大庭广众下裸露身体,人家会骂你流氓、神经病,警察则会把你抓起来。
女人想出名,可以一脱成名,男人想出名,再玩这样的招数,肯定不管用。
一个人跑到大街上脱光衣服,我们不仅会骂他流氓、神经病,警察还会把他抓起来,强迫他穿上衣服。一个官员胆敢在官场上“脱光衣服”,除了骂他流氓、神经病,管他的“警察”(他的上一级)不仅要强迫他立即穿上衣服,而且还应该立即把他给抓起来,治他的罪。官场之上,再怎么浑浊、肮脏,也不能容许一些官员裸露着身体服务国家与人民吧!
只要管官的“警察”不睁只眼闭只眼,只要管官的“警察”能像马路上的那些警察一样,思维敏捷,行动迅疾,官场上还有哪一个官员敢于在官场之上“脱光衣服”做一个裸体的官员呢?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雨谷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