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临潼姜寨遗址所谓的第二期文化的墓葬中,二次葬多达154座。除了合葬墓中人数较少的二次葬属早期人类栖身之所外,大部分二次葬的墓主人,尤其是人数较多者,他们均死于大洪水,系由上游冲下来的尸体,在白骨化之后才被他人殓葬。此类墓葬才是真正的墓葬,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二次葬。
多人二次葬的葬式多种多样:有的墓内将若干个体放作一排(M111),有的分作数排排列( M77),有的上层乱葬下层依次排列(M205),还有的上层人骨叠压放置,下层置一次葬人骨(M84),亦有不分排列和层次乱葬的( M168)。还有,二次葬除乱葬者外,每一个个体放置还比较有规律,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将头骨置于中间,四肢骨置于头两侧,其它骨骼置于头骨的东侧及四肢长骨之间,还有把髋骨置于头骨两侧的,另一种是将骨骼东西向放置在头骨东部。以第一种最为常见。
这些多人二次葬,无论是10个8个的,还是80多个的,合计共出人骨架2000多具。显然不会全部出自遗址内。考古学家历来的解释都是氏族葬式之一,为了强化血缘关系,即使离开原氏族聚居地,死后也要将尸骨迁回原氏族聚居地。本遗址发掘者并没有明确大量出现多人二次葬的原因和意义,只是说盛行二次葬。其内在含义十分清楚,认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一定氏族间存在的一种特殊葬式。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二次葬都不具有民族学意义。它并不是历史上某个时期,或者某些人群间,为了某种文化意义而形成的特别仪式。许多在这一历史时期出现的这种特别现象,都是由于大洪水的突然袭击所造成的人口大量死亡,并成片地堆积在一些河滩、河湾地带,人们为了避免遭受强烈的恶臭,也不忍目睹大量同类曝尸眼前的惨景,而将他们集中掩埋的结果。在陕西除了姜寨遗址还有元君庙遗址,在河南有淅川下王冈、汝州洪山庙遗址,在山东有兖州王因遗址等,大量多人二次葬的出现都是由于大洪水的结果。这种现象有其社会学意义,但是,仅限于人类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因为在此之前人类
多人二次葬的葬式多种多样:有的墓内将若干个体放作一排(M111),有的分作数排排列( M77),有的上层乱葬下层依次排列(M205),还有的上层人骨叠压放置,下层置一次葬人骨(M84),亦有不分排列和层次乱葬的( M168)。还有,二次葬除乱葬者外,每一个个体放置还比较有规律,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将头骨置于中间,四肢骨置于头两侧,其它骨骼置于头骨的东侧及四肢长骨之间,还有把髋骨置于头骨两侧的,另一种是将骨骼东西向放置在头骨东部。以第一种最为常见。
这些多人二次葬,无论是10个8个的,还是80多个的,合计共出人骨架2000多具。显然不会全部出自遗址内。考古学家历来的解释都是氏族葬式之一,为了强化血缘关系,即使离开原氏族聚居地,死后也要将尸骨迁回原氏族聚居地。本遗址发掘者并没有明确大量出现多人二次葬的原因和意义,只是说盛行二次葬。其内在含义十分清楚,认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一定氏族间存在的一种特殊葬式。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二次葬都不具有民族学意义。它并不是历史上某个时期,或者某些人群间,为了某种文化意义而形成的特别仪式。许多在这一历史时期出现的这种特别现象,都是由于大洪水的突然袭击所造成的人口大量死亡,并成片地堆积在一些河滩、河湾地带,人们为了避免遭受强烈的恶臭,也不忍目睹大量同类曝尸眼前的惨景,而将他们集中掩埋的结果。在陕西除了姜寨遗址还有元君庙遗址,在河南有淅川下王冈、汝州洪山庙遗址,在山东有兖州王因遗址等,大量多人二次葬的出现都是由于大洪水的结果。这种现象有其社会学意义,但是,仅限于人类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之一。因为在此之前人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