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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鲁迅的“烟”熏陶一下

2025-08-27 16:51阅读:
浙江绍兴鲁迅纪念馆有一幅墙画:鲁迅夹着香烟,眼光透过烟雾,深邃地望向远方。出人意料的,这幅存在了22年之久的墙画,竟于今年822日招来了一名游客的举报。理由是,原画是鲁迅在自己家里抽烟,墙画去掉背景有引导人室外聚集抽烟危害他人健康的风险,同时还会误导青少年于是,这名游客要求对墙画进行更换。
然而,也有百余位热心人士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咨询电话联系景区,要求景区坚持尊重历史,不要因为个别人的观点修改相关画面。理由是,如景区说的那样:坚持尊重鲁迅、尊重历史、尊重艺术
于是,这种针尖对麦芒的反对与支持,让这幅墙画更加成为了“热点”和“热议”。九泉之下的鲁迅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曾经的这一生活方式竟也受到质疑。其实,早在鲁迅逝世的前两年,也即1934年,蒋介石曾经发起过所谓的“新生活运动”,其内容并未涉及到吸烟问题。鲁迅也因身体原因戒过烟,但这一顽固的生活习惯直到他逝世前一天也未戒除
。与此相比,鲁迅还有不少更具代表性的形象,比如伏案疾书、与青年学生交谈,更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艺术形象.....这些或许都比一支烟更有精神价值,但这些都不是他的生活习惯。因此,作者选择创作这样的墙画,或许认为这更能体现“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有机溶合。
面对一件艺术作品,你有你的感受自由,但也应包容创作的自由和表达空间,尊重纪念馆对作品选用的自主权。面对墙画中鲁迅的伟岸身躯、深邃的目光,为何只看到烟雾缭绕,却看不到随着这烟雾透射出来的思想光芒呢?游客站到墙画边,用打火机给鲁迅点烟,看似轻浮或娱乐,但留言“值了”的这两字,无疑也昭示了敬仰和崇拜鲁迅的内心。
艺术真实源于生活真实,但我们应该领悟到高于生活真实的精神内核。鲁迅好吸香烟,爱品美食,这都是不争的历史事实。鲁迅生活的年代也没禁烟意识,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用今天的健康、文明意识去要求鲁迅,显然是不合适的;对反映其生活真实的这幅墙画,就斥之为有毒,那么,艺术创作是否都要以今天的标准整齐划一呢?是的,艺术应服务现实,但不能服从现实,否则,就真如鲁迅先生所哀叹的那样,“苦则极也”了。
面对每一件艺术作品,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哈姆雷特。个人的生活环境和人生经历不一样的,艺术鉴赏水平和看问题角度更不同。鲁迅先生曾如是评说《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个人的感受是他人无法也不能干涉的,但可千万别动辄就举报,把自己的感受强加于人。尤其是被举报的单位及其人主管部门,更不能不讲原则地顺从举报,助长这股风气,而要像绍兴纪念馆一样,该坚持的就坚持。当然,有人如果实在忍不住,也可以向当事方提出疑议,在沟通中寻求最大公约数。至于说一幅夹烟的墙画就能把青少年带到沟里,这实在有点夸大其辞了。虽然这点担忧值得理解与尊重,但鲁迅那么多散发着思想光芒的文章,就抵挡不住这幅画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吗?果如此,你更该去举报烟草生产商,因为产家才是影响现代文明的根源。
行文至此,不禁想起2011年广电总局发布的一项规定:《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这个“好意”在当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尤其是来自艺术创作者的担忧。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规定如今似入烟尘。在“吸烟有害健康”的现代意识引导下,几乎无人再把影视剧中的“吸烟当回事儿,更别说是模仿的样榜了。其实,一个真正的文艺创作者,追求的是艺术的完美和精益求精,除非有人为了私利,比如植入广告而故意突出吸烟镜头。谁愿意在影视剧或其他艺术创作中滥用镜头或不必要的情节,毕竟粗制滥造的艺术作品,是不会有生命力的。事实证明,每年产出的电视剧作品多如牛毛,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不入观众法眼,如毛入水,不见水花。
在不少影视剧中,毛主席的纸烟,丘吉尔的雪茄......还有那些“借酒浇愁”,大碗喝酒而表达情绪的镜头,不仅是其生活真实的一部分,也是强化银幕(屏)人物形象或性格特征的重要方式。我们常说,剧中人物要接地气,艺术生活要有人间烟火气。“剧情需要”虽有很大的模糊性,但总不能以主观上的好恶,或境遇的改变,而彻底否定一件艺术作品的存在价值吧,或者干脆来个“一剪没”。如此粗暴、极端,任何艺术作品都将失去它就有的审美价值。因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在尊重艺术创作自由的同时,提出合理的文艺批评,以“教学相长”的心态促进艺术的发展与向美。
吸烟有害健康。但墙画上的烟是一种思绪,是思想与智慧的散发。它熏不了我们的口鼻与心肺。透过这股烟雾,望向远方,让鲁迅精神永远成为我们人生旅途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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