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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格“专长人员”如何“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

2016-01-15 07:29阅读:

一个学科或行业是否有发展,往往取决于是否有一个与时俱进的理论引导者或技术发明人的出现,然后这个引导与发明经过普及遍地开花,学科或行业才能取得突破性发展。物理学界的爱因斯坦及软件领域的比尔盖茨都是这样的领军人物,但他们也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原本都没有在各自的领域里完成学业,在他们后来独领风骚的领域里他们最初甚至连资格都不被承认。但是,因为他们的成就早已突破了资格的限制,而最终被业界所接受并追随,并进而带动了整个领域的进步与发展。如果没有对他们这种破格的接受,也就不会有后来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
众所周知,历代的中医学家都是在自学及实践中成长起来的,学习的途径除了跟师学徒就是读书自悟,并不存在可以大规模批量培养合格专家的学校。而如今的中医学校由于种种原因,却很难培养出合格的学生来。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缺乏真正合格的教师,就像汽车制造厂没有合格的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一样,长此以往不合格的闭门造车,自然也就很难出产一辆能正常开得走的合格汽车了。中国当前的中医院校正是这种情况,而只有经过院校学习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资格,结果就是只有不合格的人才能获得合法的资格,那这个行业的服务又怎么可能会令人满意呢?
好在国家终于意识到了现行医师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等问题,而重新制定了《中医药法(草案)》。
其中第八条特别就“确有专长的人员”的特殊情况破格制定了新的考核方法:“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但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在考核、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如何确认?“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如何进行?这种确认与考核能否在结果上真正准确判断“医术确有专长”及“效果”确实很好,都还有待观察。能否在法律上允许圈外明眼人的介入,让中医界的爱因斯坦、比尔盖茨浮出水面,成为引领中医行业发展的向导,是这个法案最终能否改变当前中医灰暗现实的关键。
如果仍然按200
7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规定执行:参加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是“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五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那么,这些并不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之前的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如何合法化就成了问题,难道报名参加考试是为了让他们为自己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投案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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