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77年11月,夏鼐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指出关于“夏文化问题”的论证前提是两个“假定”[1]:
首先应假定:①我们探讨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发言的同志虽然没有说明这二点,看来大家想的是差不多的。
上面这段引文应当包含如下几层意思:一、“夏文化”讨论的前提是承认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为信史;二、“夏文化”能够在没有当时文字材料的情况下,从考古学中辨识出来。在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夏王朝存在说”与“夏文化可定说”这两个前提已不被认为是“假定”,而成为深入人心的共识。
这样的自信显然源于甲骨文和殷墟的发现:
由于近代在殷墟发现了商朝后期的甲骨卜辞,其中的有关记录已经基本上证实了《殷本纪》所列商王世系,可见《夏本纪》中的夏王世系,也决不会出自史迁的杜撰。总之,夏朝的存在是完全可以肯定的[2]
1977年11月,夏鼐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指出关于“夏文化问题”的论证前提是两个“假定”[1]:
首先应假定:①我们探讨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发言的同志虽然没有说明这二点,看来大家想的是差不多的。
上面这段引文应当包含如下几层意思:一、“夏文化”讨论的前提是承认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为信史;二、“夏文化”能够在没有当时文字材料的情况下,从考古学中辨识出来。在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夏王朝存在说”与“夏文化可定说”这两个前提已不被认为是“假定”,而成为深入人心的共识。
这样的自信显然源于甲骨文和殷墟的发现:
由于近代在殷墟发现了商朝后期的甲骨卜辞,其中的有关记录已经基本上证实了《殷本纪》所列商王世系,可见《夏本纪》中的夏王世系,也决不会出自史迁的杜撰。总之,夏朝的存在是完全可以肯定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