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甲骨文字被破譯為“黃”是大有商榷之余地的。
首先《說文》:“黃。地之色也。”段注:“《易》曰: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土色黃,故從田。”《說文》中設有黃部,該部首一共收入六個字其本義均與黃色有關。《爾雅》中“黃”條共收入十一個字其本義也均與黃色有關。但是,我們從這個甲骨文字里卻實在無法將其與“黃色”的本義聯繫起來。因此,我懷疑這個甲骨文字破譯其本字為“黃”是不是錯了。
徐中舒說它從人、從玉。實際上並非如此,這個甲骨文字從人、從O。這是一個會意字,主體是一個人字,在這個人的腰間有著一個環狀物。就像我國唐代的三品以上的文武官員,其腰間按照唐制都服著一條金玉腰帶。其實這種以金玉腰帶為飾物的做法在我國很早就有:
“命幸得為綵扇兮,出入玉帶與綺紳。”南朝·梁 江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