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甲骨文字在卜辭中僅僅用于十二地支的子。其實從《說文》時代這個子字都是用來稱呼人的,如春秋戰國的諸子百家,孔子、老子、孟子、孫子、淮南子等等。在殷商甲骨文中子的這一本義另有一字。因為甲骨文是一字一形一義的,所以上圖的甲骨文“子”僅僅表示我們今天的十二地支里的子。現代漢語中“子”字的其它義項在甲骨文中由另外的甲骨文本字表示。類似的例子我們已經考證過排(排列和排斥是兩個不同的甲骨文本字),中(中間、中心和射中是三個不同的甲骨文本字)。
“十二地支的子字”(以下簡稱子)在甲骨文的一期到三期之間寫法很簡化,造字待考。大概造字者要表達一個孩子的四肢、身體和頭髮。四期、五期以及周早期的“子”本義就非常突出了。它是一個新生兒的象形:上部從毛髮,中部從頭頂,下部從兩手。這是一個俯視角度的造字,造字者是從新生兒的頭頂視角造字的,所以看見的是毛髮、頭頂和兩隻手。頭頂中間是一個×。這個符號×是新生兒頭頂的一部份,它就是囟門。囟門是新生兒婴儿左右顶骨与颅盖诸骨尚未接合所形成的骨间隙,也是新生兒不同于其他幼兒的標誌。每個新生兒的頭頂上都有前、後兩個未閉合的囟門。象两块没有骨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