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张教材删去朱自清《背影》的批驳
文/书生意气3000年
今天看到了两篇主张把朱自清的《背影》从语文教材中删去的文章,气得我连巴西对葡萄牙的球赛都不想看了。生气的原因不在于主张删去《背影》本身,而在于他们可笑的理由。
那两个砖家主张删除《背影》的理由有:1、文中的父亲“违反交通规则”,翻越铁道;2、“形象很不潇洒”,笨拙费劲,不雅观;(以上两点也是部分中学生的观点。)3、“朱父既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为官纳妾,危害家庭;4、“《背影》成为不朽名篇,很有时代局限性。”这四点让我来一一批驳。
首先,文学作品不是法制宣传品。文中朱父横穿铁道固然不对,但是将此作为删去《背影》的理由,简直莫名其妙。文学作品描摹的是人世百态和情感万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情感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哈姆雷特为父报仇,在今天根本是杀人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尽是罪案,简直就是怂恿和教唆犯罪。《荆轲刺秦王》是赞美国家恐怖主义,《长恨歌》是鼓吹翁媳乱伦之恋,《搜神记》是宣扬封建鬼神迷信。鲁迅笔下的闰土有一大堆孩子,见到主子唯唯诺诺,完全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还支持封建等级制度。中国的四大名著包括《红楼梦》,哪个没有糟粕?哪个没有与今天的法律道德相矛盾的地方?如果以砖家们的态度来看,这些统统都要封杀,世界上也就不存在文学这个东西了。
其实,如果担心学生受到“父亲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良影响,在《背影》课文的后面加多一道思考题就足够了:“父亲的爱很感人,不过他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呢?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学生们又不是傻瓜,自然能够明白。
其次,文学作品不是道德教科书。即使朱父有不良的行为,因为纳妾害了自己的家庭,也不能因
文/书生意气3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