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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时举:孝妇何氏记

2026-01-12 15:39阅读:
孝妇何氏记

昌黎尝辩鄠人旌门非礼。呜呼!人有不爱其身以起亲疾于垂死,乃以不孝律之,俾与好勇斗狠同科,善者矣。仲尼曰:有杀身以成仁。亲亲,仁也。苟可报罔极之深恩,缓终天之钜痛,虽生有所不爱,于尺寸之肤何爱焉?捐父母生我之身,以还父母,一念之烈,虽通神明,感天地可也。如虑其因毁灭性,则自古皆有死,鲜闻以刲股死者不惟不死,父母疾鲜不因以瘳者。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旌之宜也。
抑又有説:子事父母,妇事舅姑一也。世之孝子尝有,孝妇不尝有,何也?父子之合以天,自襁褓己知有父母,至亲也夫妇之合以人,笄而嫁,始知有舅姑,由疏而亲也。事至亲而孝至不自爱体肤非人情所难;由疏而亲,虽体肤不敢爱,人情至难也。唐房玄龄妻自剔目五代李氏自断臂,此各夫尔,史传尚夸诩奇节如何氏舅姑刲股,当进于房李一等,不谓之孝可乎?
夫逝时,世方洞,何守志弥坚厉
尝装遣族女之孤,倾囊箱捐簪珥无靳色。是不特有孝,且知有节与义者也。呜呼贤哉!

至元甲申1284年永嘉梅时举记
——《东莞县志卷十三之五·艺文


【译文】
孝妇何氏记

韩愈曾经辩驳,朝廷为鄠县孝妇表彰门庭的做法不合礼法。唉!有人不惜损伤自身,去挽救父母垂危的性命,却被用 不孝 的罪名论处,将其与好勇斗狠之徒归为一类,这样一来,行善的人就要心生畏惧了。
孔子说:有人愿意牺牲生命来成就仁德。 敬爱父母亲人,本就是仁德的体现。如果能用这种方式报答父母无穷无尽的深恩,缓解失去父母的终生剧痛,那么就算是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又怎会吝惜自己的一寸肌肤呢?捐出父母赐予的身体,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份心意的壮烈程度,就算是感动神明、撼动天地也是理所应当的。
如果担心这种行为会损害身体、违背天性,那要知道,自古以来人终究难逃一死,却很少听闻有人因割股疗亲而丧命的。不仅不会丧命,父母的疾病还常常因此痊愈。连上天都不会违背这种孝心,更何况是普通人呢?所以为这样的人表彰门庭,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儿子侍奉父母,与儿媳侍奉公婆,道理是相同的。世间的孝子很常见,孝妇却不多见,这是为什么呢?父子之间的血缘是天生的,从襁褓之中就知道有父母,是最亲近的关系;而夫妻之间的结合是人为的缘分,女子成年出嫁后,才开始认识公婆,关系是从疏远逐渐变得亲近的。
侍奉血脉至亲而尽孝,甚至不惜爱惜自己的身体,这本就不是人之常情里难以做到的事;但能从疏远到亲近,为了公婆连自身肌肤都舍得牺牲,这才是人之常情中最难做到的。
唐代房玄龄的妻子,曾为了表明对丈夫的心意而剜出自己的眼睛;五代时期的李氏,也曾为了丈夫斩断自己的手臂。她们做这些事,都是为了丈夫罢了,史书传记中还将其夸赞为非凡的气节。像何氏这样,为了公婆割下自己的股肉治病,品格应当比房玄龄妻、李氏还要高出一等,怎么能不称她为孝妇呢?
何氏的丈夫去世时,世道正处在动荡不安之中,但她坚守节操的志向却愈发坚定。她曾经出资为家族中孤苦无依的女子置办嫁妆,为了这件事倾尽家中财物,捐出自己的首饰簪环,没有丝毫吝惜的神色。由此可见,她不仅心怀孝道,更兼具贞节与道义。唉,真是一位贤德之人啊!

至元甲申年1284年,永嘉梅时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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