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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云——是“作者自又云”

2025-03-29 20:56阅读:
“我”之云——是“作者自又云”
因作者自又云中,六次提到了“我”。所以“我”之云,是“作者自又云”;“我”自称“在下”,是作者自称“在下”。作者、“我”、“在下”,是三位一体之作者。
“我”因“立意”,而写石头,而写曹雪芹,是“我”的安排:
一、“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将自己及当日之女子,创作成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是“我”的“立意”。
二、“我”写女娲氏练石补天 ,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该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是“我”借“我”之“通灵”,以“记”“我”之“立意”。
三、
“我”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之;写吴玉峰题之、写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是“我”给“我”的石头撰《石头记》,提供人证。
四、没有“我”,就没有“我”笔下之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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