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企业安排员工待岗?工资应该怎样计算? 2024-05-15 09:10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540025060 (2021)辽07民终2270号 彭非(化名)2013年9月进入锦州市某公司从事招商部主管一职,2013年12月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4000元每月。 2016年初公司经营困难,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至2016年2月,并且在2016年5月除部分留守人员外,安排其他员工放假。 2020年6月,彭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2016年3月到2020年6月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结果:公司支付彭非经济补偿10360元,2016年3至5月的工资12000元,驳回彭非其他请求。 彭非不服,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