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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话题:垃圾分类

2010-11-21 00:34阅读:
周末话题:垃圾分类


11月18日,北京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提到“如果居民倒垃圾不分类,乱倒垃圾,将被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违规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针对质疑,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钱,最终是为了让市民养成自觉减少垃圾产生的习惯。(11月20日《新京报 》)


垃圾分类该下“猛药”了

王文武

分类入手,源头减量,是垃圾资源化的关键所在。这里边既需要公众的垃圾分类“养成意识”,更需要垃圾处理终端的“科学分拣”。不可回收的、可回收的垃圾,都可以再细分,然后分类处理、利用。例如建筑垃圾,分出来后,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进行粉碎后,或继续做制砖瓦的建筑材料,或复垦土地利用。再比如生活垃圾,细分后,将厨余、杂草、粪便等用作堆肥原料,制成农林、花卉用的复合肥料或专用肥料;塑料等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转化为颗粒,用作化工原料;纸张等可以继续用于造纸,循环利用。
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我国台湾的台北市。该市从源头减量,严格分类,让“垃圾不落地”,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如今,台北市民已将垃圾分类视为生活一部分。堆肥厨余制成肥料后再用于农业,养猪厨余则变卖给养猪户。资源回收率从1995年的0.7%,增加到2009年的45%,今年计划达到100%。台北市利用10年时间,破除了“垃圾围城”。
垃圾分类该下“猛药”了。而以严格的制度,惩戒垃圾不分类者,在国际上亦不鲜见。美国严格恪守垃圾处理规定,除了自律外还监督他人,欢迎举报,美国环卫部门视情节轻重处
以高额罚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有着十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而且不同地区和街道也有着各自更为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欧洲的多数国家,也都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并有相关的法律约束。
垃圾处理虽然千头万绪,令人头疼。但如果全体国民都把它作为一种资源,从源头上做好分类、减量,并成为一种公民自觉养成,也就不存在罚款的问题了。



垃圾分类有助于培养世界公民

雷泓霈
虽然我们的物质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可在世界公民责任承担上,在生态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还是有太多的“行为惰性”,以及“传统思维痼疾”。有些事情,明明知道做得不够好,也没有主动纠正、努力改进的意识。或者认为垃圾不分类,也无所谓等,忘记了公民才是生态发展中的终极力量。关于垃圾分类,不少地方都在做,效果却不够理想,因为缺乏实实在在的“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全国政协委员、“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先生2003年就呼吁:“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当务之急是要为垃圾处理立法,使垃圾回收管理有法可依,让垃圾分类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要靠法律的力量。
扔垃圾也是一门学问。所以,北京市的“罚款做法”其实仅仅是一种世界性的常规做法,是一种思维意识的提醒,是一种生态习惯的培养,以及对不知自律的环保意识的“强制性纠错”,更是对世界公民意识的循序渐进的靠拢。罚款不是目的,提升世界性生态意识才是关键。
换言之,“不分类要罚款”的做法,受益的不仅仅是北京市,作为一种理念,更会其他城市产生一种积极的带动力和精神导引,让更多人成为环保公民,成为世界公民。所以应该大胆去做。





奖比罚好


蔡毅

记得读过一篇文章叫《德国:倒垃圾也中奖》,文中描述作者在德国的生活:我倒完垃圾准备回去,又被垃圾摆放点的管理人员拦住了。我心里不经嘀咕,难道又有什么做得不对吗?他笑盈盈地对我说:“先生,感谢您对环保事业作出的贡献,这是100欧元的环保奖。”说着,他递给我一张精美的卡片,说凭卡片可以到当地政府的环保部门去兑换成现金。原来,环保奖是当地政府为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而设立的一项专项奖,我倒的资源型垃圾(即金属、纸张、塑料等)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被电脑随机抽中而获奖……
在我国一些城市也是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进行奖励,如在中山市举行一些活动,居民可按回收的垃圾类型获取积分,累积到一定分数就可兑换环保袋、太阳能小摆件等环保礼品。开展绿卡积分活动可以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城市环保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笔者看来,奖励比简单的说教和罚款强百倍。近年来,“垃圾围城”的现象经常见于报端,随着城市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面积增大,城市垃圾的生产能力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滞后,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生产速度,导致城市垃圾问题的出现。其实,在其他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此类问题,譬如日本,但是他们找到了垃圾处理的最好办法,即垃圾分类处理。当下日本的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世界典范。
对垃圾分类处理,是解决垃圾围城和城市垃圾处理的最好方法。可是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城市不仅要有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更要让软件跟得上,也即让人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让垃圾分类成为自觉行动。笔者以为,如果单靠罚款和行政性强制措施不可能解决问题。堵不如疏,不妨换一种思路,采取奖励、引导的办法,对于垃圾分类的市民进行奖励,也许能获得较好的效果,并且比罚款人性化得多。其实,其他良好社会公德的形成也概莫能外,奖励的效果要比单靠惩罚好得多。



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刘昌海
让市民养成自觉减少垃圾产生的习惯当然是件好事,但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却大可商榷。一个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公民的素质息息相关,形成全民的环保意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毋庸讳言,我国目前国民的环保意识还不强,旧的垃圾收放习惯仍然根深蒂固。而且市民的构成复杂,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对环保观念的接受程度不一。如果一个不识字的老太太扔错了一袋垃圾,就被处以20—200元的罚款,显然难以执行。垃圾分类是好事,但靠行政权力划出一个框框,不遵守就罚钱,这种方式让人难以接受。
而以奖励为主的办法看起来不错,其实也行不通。在一个超市酱油降价几毛钱就可能发生抢购风潮的国家,在一个公园提供免费卫生纸还被居民拿回家里的城市,如果对垃圾分类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恐怕也难以实施。多个城市“捡烟头有奖”、“拍闯红灯有奖”的尝试最后都事与愿违,表明靠物质激励并不能改变居民的观念,反倒可能成为一些部门的敛财手段。
要想形成全民的环保意识,实现垃圾分类把这些“放错位置的资源”利用起来,只有靠政府长期的教育和引导。那些居民具有垃圾分类习惯的国家,无一不是多年教育的结果。比如在德国,1904年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而合理的体系。老师和父母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孩子们从懂事时开始,就知道垃圾要分类。在日本,新迁入的居民会收到一份垃圾分类和按日期扔垃圾的指南,许多地方的政府网站都会介绍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甚至会附一份详尽的分类列表,把居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几乎所有物品的分属都列得明明白白。
可以说,在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已经和“不要随地吐痰”、“饭前便后要洗手”一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垃圾扔错地方进行罚款没有任何障碍。而我们显然很多地方做得还不到位,想要达到国外那样的程度,还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把工作做好做细。
谁也不能一口吃个胖子,公民的环保意识需要长时间的积累,需要从政府到民众长期的努力。凡事迷信行政权力的作用,一味照搬国外的经验,甚至幻想靠一纸规定实现,是一种懒政思维的表现,也是不切实际的。


还需要创新宣传模式


杨国栋



想用罚款来让市民养成分类倒垃圾的习惯,无疑太过天真。且不说这样的处罚根本很难执行,除非是每个垃圾桶前都派人24小时站岗放哨或是在垃圾桶周围都安上摄像头。本来很好的措施,干吗非要用罚款来吓唬人?如此做法,非但无法促进垃圾分类的宣传,反而会增加市民的抵触情绪,影响到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垃圾分类提出多年,之所以始终难以落实,不能都怪市民不配合,关键还是有关部门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摆上几个贴上分类标签的垃圾桶就完事了,无论是垃圾分类的好处还是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区分,都没有跟市民说清楚,怎么可能指望市民一下子就接受?而且,环卫工人清运垃圾的时候也没有分类,都混在一起拉走,这样的“伪垃圾分类”如何能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
有关部门与其急着出台不得人心的罚款措施,还不如扎扎实实的搞好垃圾分类宣传。让市民真正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垃圾分类桶不能光用颜色区分,有必要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帮助市民更好的区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有关部门还可邀请市民现场参观垃圾分类处理的流程,让他们切身感受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处。
垃圾分类作为新生事物要想让市民接受,不仅要加大宣传力度,还需要创新宣传模式,以提高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现在实行的“垃圾袋装化”,一开始也有人不能接受,垃圾不装袋乱扔的不少,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引导和市民环保意识的加强,最终,人们还是普遍接受了“垃圾袋装化”。而现在很多地方的垃圾分类之所以搞不下去,跟有关部门的宣传推广不力有很大关系。
  在进入居民小区前,垃圾分类桶可以先进入校园,通过学生影响和带动他们的家人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相信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分类倒垃圾应该会逐渐为市民所接受。
适合自己的土办法最好

一挥


要说中国各城市的垃圾都没有分类,恐怕说不过去。中国人有自己的垃圾分类方式,比如许多家庭都将废报纸、饮料瓶、旧电器等收集起来,卖给收 破烂的小贩。这与发达国家家庭直接将废报纸、饮料瓶等送到垃圾箱不同。有媒体报道,在国外生活的人士发现,垃圾箱边上时常有人读报,原来是有人没有买到某天的报纸,或者为了省报钱,就打开垃圾分类箱中的报纸“占便宜”。而发达国家的垃圾奖励制度有个前题,就是市民很舍得扔本来可以卖钱的报纸等物品,垃圾回收单位“油水大”,也就拿得出钱来做奖励。要把垃圾奖励制度移植到中国,可就困难得多:经过各家简单的垃圾分类后,进入垃圾桶的可回收垃圾并不多,再经过小区、街道拾荒者的“二次分拣”,垃圾桶里已经剩不了什么“油水”,垃圾处理单位拿什么奖励,又凭什么奖励市民呢?
各个国家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性,要让中国人像德国人、日本人那样认真、听话地进行垃圾分类,恐怕比登月还难。在我看来,就不要和自己的“民族脾气”较劲了,继续采用中国式的垃圾分类法,自己将能卖的东东留下来卖掉,再留点可卖的东东给拾荒者,然后不管什么东东都混装在垃圾桶里,再混装在垃圾车上,然后运到垃圾填埋场,最好是垃圾发电厂,一把火烧掉,多省事。我现在明白了,适合自己的土办法最好,少搞些花架子给外国人看。
这样说来,垃圾发电厂肯定不高兴,厂方早就说过,不可燃烧的大块垃圾卡住焚烧炉进料口,是造成频繁停机的根本原因,而诸如西瓜皮等含水垃圾根本不可能发电,需要不断加煤油助燃,白白浪费了能源。得,真要搞垃圾分类的话,就增加个果皮桶吧,其他的慢慢说。至于大块垃圾卡住焚烧炉进料口,这是发电厂的技术问题,不一定非得垃圾精细分类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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