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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浚“权臣关系与用人争议”传统史观的再检讨

2026-02-25 15:14阅读:
张浚“权臣关系与用人争议”传统史观的再检讨

南宋时,李纲、赵鼎、李光、胡铨、岳飞、陈俊卿、虞允文、朱熹、吕祖谦、王十朋、汪应辰、张孝祥、周必大、杨万里、陆游、陈亮、吴猎、真德秀、魏了翁、文天祥等爱国名臣和端人正士都高度评价和崇敬张浚。如王十朋《祭张魏公(张浚)文》载:“惟公学造诚明,才全文武,忠孝根于天性,节操贯乎岁寒。社稷之功最高,亲曾取日;君父之雠未复,誓不共天。”南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秋,曾从龙进除签书枢密院事,魏了翁致书相贺时说及:“南渡以来,蚤践政府,惟张忠献(张浚)公人鲜异词。执事年逾四十,即赞宥地,而士犹以望张忠献(张浚)者望焉。”如:“臣素不识(张)浚”的陈俊卿、王十朋高度评价张浚。
但明清以来,对张浚的评价逐渐层累出来“刻板印象”,如“识人不明、嫉贤妒能”等等,这些未经严密考证的所谓结论,近世且还继续误导着史学学生。好在近十余年来的宋史以及张浚的研究,对富平之战、淮西兵变、隆兴北伐、张浚与赵鼎/秦桧/曲端等关系,做了不少再检讨,结论往往比“传统说法”要温和、也也更合理,张浚是大忠、大义、大担当下的小失误,张浚不失为南宋台柱型宰相
下面一条一条说明为什么这些说法经不起考证。
一、早年依附黄潜善与弹劾李纲之性质辨析
1. 传统观点的成见
张浚早年依附黄潜善,弹劾主战派李纲,是“依附权幸”。
2. 史料考证与辨析
张浚确实在黄潜善为相时被提拔为殿中侍御史,并参与对李纲的弹劾。但张浚很快在政策上与黄潜善分道扬镳。建炎二年,张浚上疏强调“无谓金不能来,当汲汲修备治军”,与一味求和的黄潜善“意见相左”,因此被排挤。他多次建议修葺东京、关陕、襄邓,以待巡幸,这显然与黄潜善的逃跑路线不同。
对李纲的弹劾,背景是靖康末年的“劫寨之战”争议。靖康元年
,姚平仲夜劫金营失败,李纲作为主要支持者被张浚以“专权”之名弹劾。这里面既有权力斗争,也有对李纲“轻率用兵”的批评,不能简单等同于“主战派被主和派打倒”。
3. 小结
说张浚“早年依附黄潜善”,只是看到了他最初被提拔的那一段;从政策立场看,他很快就与黄潜善的主和路线决裂,并在抗金大方向上与李纲其实同属一个阵营。把他定格为“依附权幸的小人”,是典型的“以一事论终身”。
二、“杀曲端”冤案之缘由与张浚责任的界定
1. 传统观点的成见
张浚诬陷曲端谋反,酷刑致死,是南宋第一冤案。
2. 史料考证与辨析
张浚处置曲端,都经上报朝廷同意。曲端之死不是冤案可以盖棺,其背景极为复杂。曲端“刚愎自用,轻视其上,动违节制”,且佣兵自重,不愿听朝廷及其命官节制,与上级王庶、张浚以及同僚吴玠都有矛盾。
张浚最初是以全家担保启用曲端,并非一开始就要置他于死地。张浚到陕西后,“以全家老少一百口”为曲端担保,拜其为威武大将军、都统制,希望倚重他在西北的威望。后来曲端在救援陕州、彭原之战等问题上与张浚意见不合,甚至拒不出兵,才被夺兵权、安置。
曲端最终被下狱、死于酷刑,是在富平战败后,张浚需要“立威”和推卸责任的背景下发生的。
3. 小结
曲端之死,不经分析地视为张浚政治生涯的一大污点,不能将其简化为“张浚谋杀忠良”。此举忽略了曲端骄横跋扈、拥兵自重的事实,亦掩盖了西北军内部复杂的将帅矛盾以及富平战败后特殊的政治生态。
三、张浚与赵鼎的关系:从“并相”到“dang争”的实证考察
1. 传统观点的成见
张浚与赵鼎dang争,削弱抗战派,给了秦桧可乘之机。
2. 史料考证与辨析
张浚与赵鼎最初是亲密合作,一度形成“小元祐”的良好政局。高宗以赵鼎为左相、张浚为右相,两人“通力合作”,朝政一时号称“小元祐”。他们共同整顿军政、支持抗金,是南宋初年政局相对清明的时期。
后来在北伐、淮西战守等问题上,二人确有政见分歧。赵鼎偏重稳健防守,张浚更积极主张进攻和收复中原。在伪齐南侵、淮西防御等问题上,赵鼎一度决策失误,张浚取得战功,权力格局变化,赵鼎主动求去。这种主战派内部的内耗,确实削弱了抗战力量,但两人都非“秦桧同谋”,且后来尽释前嫌。
矛盾被秦桧利用,是事实;但“dang争”本身并不等于“削弱抗战派”。秦桧在两人之间挑拨离间,加剧了两人的不信任。但从总体上看,张浚与赵鼎都是主战派,他们的分歧更多是“怎么打、何时打”,而不是“要不要打”。
3. 小结
更准确的说法是:张浚与赵鼎在政策风格和用人路线上有分歧,这些分歧被秦桧利用;但两人都曾是南宋抗政局面的支柱。
四、荐举秦桧:用人失察抑或引狼入室
1. 传统观点的成见
张浚推荐秦桧,后来秦桧专权、残害忠良,张浚是“引狼入室”。
2. 史料考证与辨析
张浚确实一度称赞秦桧“议论刚正,面目严冷”,以为“其必不肯为非”,并加以推荐。张浚自己很快意识到秦桧的问题,并反对其拜相。当高宗征求张浚意见,欲用秦桧为相时,张浚明确表示反对,说秦桧“极其阴险”。秦桧因此对张浚怀恨在心,后来排挤、打击张浚与赵鼎。
从现有史料看,张浚是被秦桧“两面派”作风所蒙蔽,而不是与其同流合污。张浚与赵鼎晚年在福建相遇时,才发现“都为秦桧所卖”。这说明:张浚在“荐秦桧”这件事上,是识人不明,而不是共犯。
3. 小结
说张浚“荐秦桧”是“引狼入室”,是站在后来历史结局倒推的道德化批评。从当时情境看,这是典型的“用人失察”,但不是“主动勾结奸臣”。
五、结论:政治与用人上有失误,但不是“秦桧同dang”
那些否定张浚的“负面材料”,大多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站在南宋最终“偏安—秦桧专权—岳飞被杀”的结局倒推责任,把复杂的历史简化成“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一念之差”。
深入研究后的结论是:宋高宗赵构以战止战促和迎金国人质母亲韦氏以小私卖国,与张浚、岳飞以战北伐收复失土以大忠爱国,这是南宋初年内政、军事、外交的主要矛盾。
宋高宗赵构出于对皇权正统性的维护及求和偏安的私念,与张浚、岳飞收复失地的战略目标存在根本矛盾。赵构、川人张浚(他是宰相,不是大将张俊)是中华先进文化得以保存的主要功臣。但赵构是杀岳飞的e人,秦桧是帮凶。秦桧助赵构一己之私卖国,贬张浚、赵鼎,杀岳飞。宋高宗忧心张浚不忠,不肯重用。宋高宗为迎回金国人质的母亲求和,张浚曾疏“天子之孝,不与士庶同”,直击赵构痛点。
精忠报国的张浚、岳飞是“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的典范。“用着人朝前、用不着朝后”的赵构因为对张浚、赵鼎、李光、岳飞、宇文虚中等失德失信失威而退位。
因此,说这些观点“经不过历史考证”,并不是要为张浚“翻案”成完人,而是承认他有失误,同时指出:这些失误是在特定制度环境、军政格局和权力博弈中发生的,张浚之过失,多为特定军政格局下的形势所迫或用人之误,与其“大忠、大义、大担当”的政治品格并不相悖。不应以志大cai疏、误国浪战一笔抹杀其在南宋立国过程中的柱石之功更不能因此否定他在南宋立国过程中,作为“抗金统帅”和“中枢重臣”的结构性地位,张浚不失为南宋台柱型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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