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两艘轮船借给一家日本公司,轮船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神秘消失。此后,陈家三代人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
据媒体此前报道,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从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要求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不过这背后实际是日本政府在作祟
1936年,应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要求,陈顺通将 “顺丰”与“新太平”租给“大同”使用,租期为12个月。为预防风险,“中威”还投了船体保险。
租船期满,“顺丰”与“新太平”两轮却下落不明。1939年,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告以两轮均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而且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也濒临倒闭。1940年,“大同”正式发函给陈顺通,称两轮被日本政府于1938年8月22日“依法捕获”,所有权被宣布归日本国递信省(交通部),又通过定期租船合同将两轮转租给“大同”,现由“大同”使用两轮并向日本交通部支付船租。
很明显,责任方不是三井下属的大同海运,而是日本政府,只不过不能明说。
树欲静而风不止,中日难免一战,中国在逼日本打第一枪,否则师出无名。
不过这背后实际是日本政府在作祟
1936年,应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要求,陈顺通将 “顺丰”与“新太平”租给“大同”使用,租期为12个月。为预防风险,“中威”还投了船体保险。
租船期满,“顺丰”与“新太平”两轮却下落不明。1939年,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告以两轮均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而且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也濒临倒闭。1940年,“大同”正式发函给陈顺通,称两轮被日本政府于1938年8月22日“依法捕获”,所有权被宣布归日本国递信省(交通部),又通过定期租船合同将两轮转租给“大同”,现由“大同”使用两轮并向日本交通部支付船租。
很明显,责任方不是三井下属的大同海运,而是日本政府,只不过不能明说。
树欲静而风不止,中日难免一战,中国在逼日本打第一枪,否则师出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