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我为什么必须跟今日头条打官司?
2026-03-18 15:39阅读:
我叫姬安宁,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人,今年62岁,2018年在今日头条注册账号,长期发表原创文章4000多篇,没想到,在2026年2月10日一个平常的日子,悲剧还是发生了。
2月10日中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今日头条账户莫名其妙退出,强行登录后,只见上面显示“永久封禁”,我感到非常震惊,就按照提示,进行了申诉,上面说1到3天进行回复,谁知道3个小时后,就给了最终结果,“申诉无效,该账号已被永久封禁”,可见人家对我的痛恨之深。
我是一个残疾人,从2008开始,一直进行诗歌、小说、哲学和时评创作,今日头条还是我的主要使用平台,我的粉丝有3万多,在洛阳市时评类自媒体里,排名第一,账户忽然被永久封禁,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甚至一度让我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为什么呢?因为从2018年到现在,我写了8年,原创文章4000多篇,为今日头条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为什么今日头条说永久封禁就永久封禁,不给我一点活路呢?
我2026年2月9日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是《姬安宁:高市狂胜再牛,也应该追加制裁》,难道这篇文章有错吗?当时高市早苗再次大胜当选日本首相,力主扩武,十分嚣张,怎么样?后来我们不是对日本追加制裁了吗?难道说批判高市早苗的文章,今日头条也禁止吗?而问题是,这篇文章当时是合法发表的,为什么今日头条要给我这样的惩罚呢?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今日头条截止到现在,都没有给出我一个永久封禁的理由,唯一可能的理由是,今日头条依据自己所谓的首发规则,而我因为写作任务繁重,没有留意到平台通知,以至于我的信用分降到0,即便如此,也不至于永久封禁呀?更何况我最近半年收益很少,估计我的账户里也只有十几块钱,即便违反了首发规则,也不至于处罚如此严厉啊?!
另外,我可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重复发文,就是在微头条上,隔几天在发文章的地方,重复发,但这些文章并不是“首发”呀,
原因是一些亲友喜欢听我的文章,“发文章”那个地方更容易看到收听按钮。
今日头条似乎还有这样一种设定,你第一次“首发”之后,第二次就默认“首发”,像我这种根本就不看,一发就走的人,那不是每天都在违反首发条款吗?说到底,我不是故意违反首发规则的,更别说,你这个首发规则还大有问题呢!
还有更悲催的,因为对今日头条的信任,我把我孩子唯一结婚的礼单也保存在我的今日头条账户中,至今无法取出,这将大大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我所有的文章都是原创,没有政治违规,没有恶意营销,没有抄袭,将我永久封禁,今日头条意欲何为呢?
我虽然不是大V,也是小V,我在今日头条上拥有3万粉丝,获得平台多次嘉奖,在洛阳地区时事评论自媒体里一直排名第一,我8年来给今日头条带来了不少流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难道今日头条就是这样卸磨杀驴的吗?
鉴于问题的严重性,我在年前和年后分别给今日头条的客服邮箱发了两次信件和残疾证、身份证和永久封禁截图,然而石沉大海,根本没有回应。
无可奈何,我在3月1日给今日头条的客服打电话,她表示理解我的难处,答应再给我一次机会,谁知道两个工作日后,仍然没有回应。在3月5日,我又打客服电话,那个女的说,你可以再换一个手机号登录发帖嘛,或者在首条规则作废后,账户就可以自行恢复,问题是,那都猴年马月了,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呀!
不过,那个女的说,我把问题反映上去,再给你两个工作日时间,到了3月9日,我的账户仍然处于永久封禁状态,我于是打客服电话表示,我将展开维权行动,而在3月5日那天,我也有类似表示,此后多次跟客服沟通,根本无效,截至目前,我的账户仍然处于永久封禁状态。
应该说,今日头条对我这个优质客户的侵犯已经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
而在此期间,我也全面研究了今日头条的首发规则,觉得其中大有玄机!
第一,我认为,今日头条涉嫌利用自己在行业的支配地位和垄断地位,推出首发规则,导致新闻时事评论的时效性和流通性大幅度降低,作品在今日头条的平台首发之后,72小时不得在别的平台发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对今日头条的客户不利,对其他类似平台也极不公平!
我咨询了律师,他也说这确实涉嫌不正当竞争,并有可能触及反垄断法的某些条款,我问了五个AI大模型,其中两个确认违法,两个认定“涉嫌”,只有一个否定,但也指出伤害了客户和其它平台的利益,面对这样的结果,今日头条难道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吗?网友都给评评理,首发作品在今日头条发表后,72小时才能在其他平台出现,这合理吗?我要向互联网监管部门持续反映这个问题,看看它到底违不违法?
今日头条唯一的解释是,我这不是强迫的,是你自愿的,但这属于利用人性的贪婪,照样是隐蔽的“二选一”,为什么?因为创作者创作作品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的,迫切需要利益最大化,他在选了“首发”的同时,肯定希望自己的作品在最短时间内在其它平台出现,因为作品有时效性,他不发出就浪费了,因此,今日头条虽然不是强迫性的“二选一”,却是一个软性的“二选一”,照样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第二,我的问题又不是太严重,我自始至终是一个爱国博主,没有政治违规,没有恶意操作,没有抄袭,所发作品都获得了平台审核通过,仅仅是因为违反了你的首发规则,就剥夺了我在今日头条的永久使用权力,这是店大欺客,这是对我基本人权的公然侵犯!
第三,包括今日头条在内的平台都主张尊重原创,但我辛辛苦苦创作了8年,写了4000多篇原创文章,仅仅是因为平台自己定义的首发条款,而灰飞烟灭,这极端不负责任,也与今日头条推崇原创的精神明显相悖!
因此,我决定进行持续申诉和起诉:
第一,今日头条的首发规则涉嫌不正当竞争,并且有可能触及反垄断法,因为其它平台并没有这种奇怪的规定,今日头条的首发规则明显减缓了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和流通性,对我们开放的舆论环境非常不利。
第二,恢复我做为一个公民在今日头条上自主发帖的权力,恢复我今日头条账户的正常功能,保护我在今日头条的所有原创文章。
第三,我的账户收益可能还有十几元,至少还有1元,但截至目前这1元我并没有收到,我孩子的唯一礼单也在账户里,希望帮助找到。然而,今日头条非常冷血,对我的请求一概给予拒绝,仿佛我跟犯了天大的罪过似的,无非就是违反了你平台的离谱规则,你要杀一儆百而已!
最后特别声明一点,我对今日头条的这种行为进行申诉和起诉,不仅是我个人的简单维权,而且还是对今日头条所有类似的受害者的一种维权,更是争取让我们舆论环境保持流通性的一种努力,因为今日头条这样做,太武断,太粗暴了,不给人一条活路!
我就问今日头条,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就应该拉出去枪毙吗?处罚是不是太重了?而你今日头条正是这样干的!
今日头条的首发规则,从去年实施以来,恶果逐渐显现。72小时不得在其它平台出现,减缓了新闻时事评论的时效性和流通性,不利于我们的舆论环境。既不利于创作者,也不利于竞争对手。它的本质,不是“原创保护”,而是“流量锁单”。核心在于,声明首发并遵守72小时全网独家,可享受高倍分成和流量扶持,若跨平台发布,则失去激励乃至受罚,甚至永久封禁!这不是简单的原创保护,而是利用创作者对收益的渴望,诱导其放弃多平台分发,形成事实上隐蔽的软性的“二选一”,这表面看是双方自愿的商业条款,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我认为,这已经触及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希望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姬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