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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反思】新课程下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与反思

2018-04-02 10:09阅读:

教育评价是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受教育者的发展变化及构成其变化的诸多因素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就教育本身来说是人们对其价值的认识过程,对教育者个体来说左右其发展方向的路标,对国家来说又是实现其教育目的的关键。教育评价是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基础教育教学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新课程背景下要实现较高质量的教学,评价是纲,
是新课程实验的关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这是建构素质教育课程评价体系的三项核心任务。而传统的教育评价长期以来存在评价目的片面、评价范围狭窄、评价手段单一、评价主体局限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随着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和对学生综合素养问题的关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传统评价方法的局限和弊端。
一、
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改革探索与成就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展了广泛的基础教育评价活动。在此后的30年里,基础教育评价对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础教育改革的探索


我国最早的基础教育改革评价最早是从1985年开始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提出,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的基础教育评价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1987年,我国政府在《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提出:“要建立系统的评价和监督制度”,开展了学生评价、教师评价、校长评价等活动。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2001
年,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将“课程评价”列入《纲要》的九项内容之一,并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为适应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基础教育评价不失时机地开展了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评价活动。


(二)基础教育改革的成就



基础教育改革作为基础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从1985年在基础教育领域普遍实施以来,对促进基础教育改革,转变教学观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对基础教育的优先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避免了只注重中、高教育而出现的脱节现象。其次,教育经费明显增加,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最后,在吸收国外先进教育评价研究成果,认真总结我国教育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评价改革理论,不断指导我国之后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世纪之初新课程改革实验的进行,基础教育教学评价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与此同时,当前我国教育实践中非素质教育的行为仍然存在,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在于教学评价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之进行分析和思考有利于素质教育教学评价的发展和新课程改革试验的全面推广。

(一)
基础教育评价观念的片面性

基础教育评价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也是需要长期的、艰苦的努力才会有所成绩的。然而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教育评价的心态重眼前轻长远,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盛行,人们不想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却想获得好的评价成绩,这种浮躁的心态正是对基础教育评价认识的片面性导致的。“唯分数论”,“升学率说明一切”,这种片面性甚至还蔓延到了基础教育的整个过程。因此,要想实现教育评价改革观念的转变,关键是要认识其片面性,从根本上构建崭新的教育教学评价观。
20168月底,在新学期即将开始之际,上海市宣称全市小学全面推行小学“等第制”,淡化具体分数,从“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三个维度展开,以ABCD或者“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方式来评价小学生的日常学习。这是基础教育评价走出的一小步,也将会是人们教育评价观念转变的一大步,我们也期待更多地区走出这一步。
(二)
基础教育评价手段的单一性

书面考试与其他评价手段的配合协调尚需进一步加强,教育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长期以来,主要是通过书面考试手段,即对所有学生采取根据统一评价指标体系而制定的书面考试工具来进行评价。书面考试有其它手段难以替代的优点,如高效率、客观性等,但是书面考试的定量评价手段存在某些弊端。片面追求量化,迷信数字,实际上是否定了教育现象的复杂性,虽然有助于鉴定、比较和选择,但却失去了许多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削弱了评价的诊断、改进功能。如何更科学、更全面地反映教学状况,新课程改革也提出了多种评价方式作为书面考试的补充,如成果展示法、学生成长手册等,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三)
基础教育评价的单向性


新课程改革倡导建立多元主体的评价模式,发挥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力量在教学评价中的作用,评价形式多元化,提高自评在评价中的地位,实现教学评价中的多极互动,构建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评价框架。而从我国当前的教育评价实践来看,多数评价仍然是指令性的、行政命令性的一种自上而下的评价,表现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教学评价、学校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这种评价的评价对象是被动服从评价要求,评价主体是单一的。如课堂上最主要的还是教师对学生的口头、书面评价,而缺少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这就会使评价的客观公正受到质疑,评价也难以发挥较大的诊断和改进功能。
(四)
基础教育评价的主观性


由于师资力量的局限,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评价思想的转化需要一个过程等因素,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学评价的主观性、随意性仍然较强,还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尤其是一些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学校,教学评价基本上处于一种“人治”的混乱状态,影响了教育评价的科学化。正是这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设法采用同样的、绝对的评价指标去进行教学评价是行不通的。因此,教育评价的标准制定必须要考虑各地区、各类型学校的不同情况,并加强监督检查,使其能“因地适宜”、行之有效。


三、基础教育改革的思考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实践的发展以及新课程改革向全面推广的过渡,基础教育教学评价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
完善评价理论,改革评价制度,建立立体多向的教学评价模式


新课程改革提出的评价思想代表着教学评价的发展方向。现实教学评价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完整、科学、有效的评价理论体系的支撑。这一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直接使得教学评价更具组织性,各级各类学校将其制定成符合自身情况的制度稳定下来,这样教学评价能够得以长期性、经常性地展开。另外,除了要发挥自上而下教学评价机制的作用外,还要通过自评、他评、互评的有机协调,克服单一评价的弊端,形成立体多向的评价体系。

(二)
提高教学评价人员的素质,加强监督与评价

对于课程改革实验学校来说,教师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提高他们熟练运用各种评价手段的能力。对于许多未进入课程改革实验的中小学校来说,学习新课程理论是首要问题。因此,应加强对新课程评价思想的宣传,使中小学校及其教师掌握新的评价理论,更新评价观念,努力探索根据各地区、各类型学校教学实际,建立素质教育思想之下的教学评价体系。注重发展,强调改善,使评价作用于教学全过程,发挥其导向、激励、调控的功能。而为了使参与教学评价的人员形成学习惯性,使
教学评价能够得以长期性、经常性地展开,使教学评价的成果能够得以实现,

学校等监管部门也要实施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
教学评价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手段和工具

在书面考试和评语描述为重的评价方式盛行的当前,也要不断思考、研究新的评价方式。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内在要求就是要防止走向片面强调定性手段的弊端。因此,教学评价的参与者除了要对已经被提出来的档案袋评定法、专题作业法、成果展示法、学生成长手册法等进一步研究其操作性和客观性外,还要学习掌握新的数理统计工具和定性方向方法,如教育统计方法、计算机数据库等。

(四)
基础教育评价的实施需要政府提供有利的环境

基础教育评价应该是个性化、多样化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着力建设一大批素质精良的评价队伍,以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教育评价的需要。基础教育评价成果的实现,除了需要教学评价参与者的不断学习外,还需要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培训。通过现代传媒和培训形式,宣传基础教育评价的先进性,鼓励减少传统评价方式的实施频率和范围,认真总结推广基础教育评价的典型经验,为推动基础教育评价提供咨询服务。政府方面的大力支持,对于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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