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需要被看见》教养首先是一种关系
教养,是一种权利关系。
教养的权利,指的并不是武力或者强迫,而是指“天生的教养权威”。这种天生的权威,来自父母和孩子恰到好处的同盟关系。教养的权利,是各种关系正常运转情况下自发产生的,不用费心争取,也不用人为推动。只有缺乏教养权利的父母,才会诉诸武力,他们很容易情绪失控地对孩子大吼大叫,威胁孩子,或者利用自己的优势让孩子乖乖听话。
因为父母负有责任,所以父母需要权利。不解决教养权利的问题,父母就会缺乏教养的动力。而没有动力,父母就会丧失权威,既无法引起孩子的关注,又不能激发他们的善良,更无法赢得他们的尊重,确保他们能良好地合作。而缺乏这些,我们就只能从强迫或者贿赂孩子上想办法了。
只有看见孩子,才能找到教育的简单之道。
能赋予父母教养权威的不是教养技巧,而是亲子间的依恋关系。支持和认可就是一种被看见,会让孩子有归属感和满足感。如果孩子不需要我们了,我们也就不需要什么权利了。责任和权利是一种互助的关系。
父母拥有的教养权利不是取决于孩子的依赖需求有多强,而是取决于孩子强烈的依赖需求对象是否是父母。父母行使教养权利不在于孩子自身的需求,而在于孩子是否渴望父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心理上不依赖父母的孩子,父母是无法给予他们任何情感上的支持的。
父母看见孩子独立了,其实他们没看到孩子只是转移了依赖对象。父母太急于让孩子独立了,以至于看不清孩子实际上能独立到什么程度。孩子依赖父母是教养权威的源泉,也是父母重拾教养权威的唯一途径。
教养发挥作用,需要三个要素:有需求的依赖者、愿意承担责任的成年人和孩子对成年人的正常依恋。三个要素中最关键也最经常被轻视和忽略的是:孩子对成年人的依恋。
一旦父母把养育看成一项需要学习的技能,就很难从与孩子的关系角度去看待问题了。当父母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应该做什么的时候,就会忽视和孩子之间的依恋关系。然而,教养首先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项需要习得的技能。依恋不是一种需要学习的行为,而是一种需要建立的关
教养,是一种权利关系。
教养的权利,指的并不是武力或者强迫,而是指“天生的教养权威”。这种天生的权威,来自父母和孩子恰到好处的同盟关系。教养的权利,是各种关系正常运转情况下自发产生的,不用费心争取,也不用人为推动。只有缺乏教养权利的父母,才会诉诸武力,他们很容易情绪失控地对孩子大吼大叫,威胁孩子,或者利用自己的优势让孩子乖乖听话。
因为父母负有责任,所以父母需要权利。不解决教养权利的问题,父母就会缺乏教养的动力。而没有动力,父母就会丧失权威,既无法引起孩子的关注,又不能激发他们的善良,更无法赢得他们的尊重,确保他们能良好地合作。而缺乏这些,我们就只能从强迫或者贿赂孩子上想办法了。
只有看见孩子,才能找到教育的简单之道。
能赋予父母教养权威的不是教养技巧,而是亲子间的依恋关系。支持和认可就是一种被看见,会让孩子有归属感和满足感。如果孩子不需要我们了,我们也就不需要什么权利了。责任和权利是一种互助的关系。
父母拥有的教养权利不是取决于孩子的依赖需求有多强,而是取决于孩子强烈的依赖需求对象是否是父母。父母行使教养权利不在于孩子自身的需求,而在于孩子是否渴望父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心理上不依赖父母的孩子,父母是无法给予他们任何情感上的支持的。
父母看见孩子独立了,其实他们没看到孩子只是转移了依赖对象。父母太急于让孩子独立了,以至于看不清孩子实际上能独立到什么程度。孩子依赖父母是教养权威的源泉,也是父母重拾教养权威的唯一途径。
教养发挥作用,需要三个要素:有需求的依赖者、愿意承担责任的成年人和孩子对成年人的正常依恋。三个要素中最关键也最经常被轻视和忽略的是:孩子对成年人的依恋。
一旦父母把养育看成一项需要学习的技能,就很难从与孩子的关系角度去看待问题了。当父母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应该做什么的时候,就会忽视和孩子之间的依恋关系。然而,教养首先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项需要习得的技能。依恋不是一种需要学习的行为,而是一种需要建立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