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 知性之立法与理性之立法这两层立法借赖着判断力而有结合
IX.1知性先验地为那“作为一感取之对象”的自然规立法则,这样,我们便可以在一可能经验中对于自然有一知解的〔理论的〕知识。理性先验地为自由以及自由之特种因果性,即为那在主体中作为超感触者,规立法则,这样我们便可以有一纯粹地实践的知识。在这一层立法下的自然概念之界域以及在另一层立法下的自由概念之界域因着那使超感触者与现象〔感触物〕区以别的那巨大的鸿沟而截断了那一切交互的影响,即“它们两者各依其自己之原则可施之于另一方”的那交互的影响。自由之概念在关于“自然之知解的〔理论的〕认知”这方面不决定任何事;而自
IX.1知性先验地为那“作为一感取之对象”的自然规立法则,这样,我们便可以在一可能经验中对于自然有一知解的〔理论的〕知识。理性先验地为自由以及自由之特种因果性,即为那在主体中作为超感触者,规立法则,这样我们便可以有一纯粹地实践的知识。在这一层立法下的自然概念之界域以及在另一层立法下的自由概念之界域因着那使超感触者与现象〔感触物〕区以别的那巨大的鸿沟而截断了那一切交互的影响,即“它们两者各依其自己之原则可施之于另一方”的那交互的影响。自由之概念在关于“自然之知解的〔理论的〕认知”这方面不决定任何事;而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