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先生《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11
第十一讲 范畴之发现:知性之逻辑的性格与存有论的性格
由知性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先验概念来决定对象,决定感性给我们的现象。我们怎么来发现这些先验概念?以什么作线索呢?由普通逻辑中的判断作线索。传统的讲法,判断分成四类,每类下有三目,故共有十二种判断,不过那只是逻辑中的判断。每一判断皆由逻辑字而构成。由这些逻辑字作线索,可以引到先验概念即范畴。
譬如说由量的判断有三种:全称、特称(偏称)、单称等,构成全称判断的逻辑字为一切(all),特称的为有些(some),单称的为一个(a,an)。一切、有些、一个这些都是属于量的逻辑字,这些逻辑字不一定与存在有牵连,而完全是我们逻辑思考中的运用,此完全是虚的,与所述的对象无关。由此等逻辑字,通过一超越的原则,可以引申出知性中的先验概念,康德称为范畴,也即纯粹概念(pur
第十一讲
由知性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先验概念来决定对象,决定感性给我们的现象。我们怎么来发现这些先验概念?以什么作线索呢?由普通逻辑中的判断作线索。传统的讲法,判断分成四类,每类下有三目,故共有十二种判断,不过那只是逻辑中的判断。每一判断皆由逻辑字而构成。由这些逻辑字作线索,可以引到先验概念即范畴。
譬如说由量的判断有三种:全称、特称(偏称)、单称等,构成全称判断的逻辑字为一切(all),特称的为有些(some),单称的为一个(a,an)。一切、有些、一个这些都是属于量的逻辑字,这些逻辑字不一定与存在有牵连,而完全是我们逻辑思考中的运用,此完全是虚的,与所述的对象无关。由此等逻辑字,通过一超越的原则,可以引申出知性中的先验概念,康德称为范畴,也即纯粹概念(pu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