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09-03 21:21阅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8-29 18:30:00 点击:634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普〔2012〕214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指导意见》(温教基〔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温教基〔2012〕70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
及课时安排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育基〔2010〕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普〔2012〕214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指导意见》(温教基〔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温教基〔2012〕70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
及课时安排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育基〔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