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译文赏析
2016-11-18 09:38阅读:
【摘
要】《茵尼斯弗利岛》就是叶芝早期极具代表性的浪漫主义诗篇,傅浩和袁可嘉曾先后将其译成中文。本文旨在从思想内容和诗歌翻译赏析两方面对两译文进行对比赏析,以期对诗歌的翻译与赏析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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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叶芝;思想内容;诗歌翻译;赏析
一、作者及作品简介
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865—1939)是本世纪爱尔兰杰出的诗人,剧作家,英语诗坛的一代宗师。早年叶芝,醉心于前拉斐尔派的浪漫诗风,又热衷于唯美主义诗歌的华丽雕琢,并深受唯美主义的影响,随后又历经象征主义,最终成为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浪漫主义时期,诗人主张语言朦胧、含蓄和超俗。他厌恶商业文明所带来的一切非自然的因素,希望远离尘世,在仙境或小岛上过遁世隐居、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在1890年,叶芝创作的《茵尼斯弗利岛》就是他早期极具代表性的浪漫主义诗篇。
Innisfree岛是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一个湖中小岛, 名字本身就带了一个代表着自由的词—free。全诗用了几乎白描的手法,
把岛上的隐退生活写的非常真实, 每一句都体现了诗人渴望自由的愿望, 看似比较世俗, 但通篇读下来, 感觉空灵剔透。
这首诗音韵甜美, 语言精炼生动, 情境交融, 格局严整,
展现了诗人对隐逸生活的渴望和想像。诗中巧妙地编织了动与静、声与色、光与影, 画面迷人, 音乐柔和, 浪漫如歌,
达到了曲传神韵,令人百咏不厌的效果。
二、诗歌的意境及其翻译
诗歌是翻译中的一个难题。由于语言文化的不同,我们往往力求神似,不能做到完全保留。在翻译诗的过程中要重意境,意境是诗歌的灵魂,没有意境,就没有诗歌。
所谓意境,是指作者的主观情思(“意”)与客观自然的景物或生活画面(“境”)相融合的艺术境界,即外在物与内在情的自然融合。“意”与“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也就是“意中有景,景中有意”。那么如何做到诗歌翻译中意境的完美传达呢?
翻译诗作首要的是须以诗译诗,应该尽量
保留原诗的韵律和节奏,这是译诗的关键。尽量保留音、形、意三方面的美,尽可能达到与原诗的形似和神似,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另外要针对诗歌独有的意境做到创造性的翻译和诠释。
总之,翻译,尤其是诗歌的翻译,要在“信,雅,达”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意境的传达,做到“境中有意,意中有境”,这样才能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真正理解作者在诗中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译本对比与赏析
为了赏析的方便, 我们先将这首诗抄录于下:
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
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 of
clay and wattles made:
Nine bean- rows will I have there, a
hive for the honey-bee,
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
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
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
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
There midnight’s all a glimmer, and
noon a purple glow,
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for always
night and day
I hear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
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 or on
the pavements grey,
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s
core.
1.傅浩(译)
如今我要起身离去,前去因尼斯弗里,
用树枝和泥土,在那里筑起小屋;
我要种九垅菜豆,养一箱蜜蜂在那里,
在蜂吟嗡嗡的林间空地幽居独处。
我将得到些宁静,那里宁静缓缓滴零,
从晨空的面纱到蟋蟀鸣唱的地方;
在那里半夜水光粼粼,正午紫辉耀映,
黄昏的天空中织满了红雀的翅膀。
如今我要起身离去,
因为,每日每夜我总是听见那湖水轻舔湖岸的幽音;
伫立在马路上,或踏着人行道的灰色,
我都能听得见那水声萦回在我心中。
2.袁可嘉(译)
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岛.
搭起一个小屋于,筑起泥笆房;
支起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
独个儿住着,荫阴下听蜂群歌唱。
我就会得到安宁,它徐徐下降,
从朝雾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
午夜是一片闪亮,正午是一片紫光,
傍晚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
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
那水声日日夜夜轻拍着湖滨;
不管我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
都在我心灵的深处听见这声音。
这首这首诗的“诗眼”在于“宁静”
二字,对静的渴求即是诗的主题。全诗有短短的3节,12行,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诗人对远离尘世喧嚣的渴望。叶芝希望能有一个平静、安宁的生活,去亲近自然,感悟人生的真谛。(下转第157页)
(上接第155页) 诗一开头,诗人想象着要在湖岛的林间空地上,
用泥巴和枝条搭起一间小屋, 在屋前种上九行云豆, 再在芳草如茵、野花烂漫的湖畔造一排蜂巢, 给蜂儿酿蜜,
荫阴下听那蜂群嗡喧。这虽是虚幻之境, 但在表现手法上, 诗人抛弃唯美主义的矫揉和藻丽, 着意摹写现实生活, 选用极富泥土气息的词汇,
如cabin (小屋)、wattle (柳条)、clay( 泥土)、bean (豆)、row (排)、hive
(蜂巢)、honey-bee(蜂蜜)、glade (林中空地) 等。诗中的动词也都与起居、行走、劳动等日常生活有关, 如go
(去)、arise (起身)、build (建造)、make (做)、have (拥有)、live
(生活)。通过这质朴的语言、白描的手法, 诗人构造了一个具体可感的“世外桃源”,
傅译在遣词上是十分的精到和准确,很可信赖。但他经常强行地将译文安置在整齐固定的字数之内,以至于影响到全篇的语意流畅,对于音、义、形都不如中文字规整的英文诗来说,这样译未免有削足适履之嫌。就整体风格而言傅本并不如袁译语言质朴,读起来轻松自然,尤其是“我要种九垅菜豆,养一箱蜜蜂在那里,”不如“支起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表现自然。
诗的第二节, 通过一连串富于联想的意象展现诗人在湖岛所能享受的宁静与美景: 全诗音韵柔和, 词藻美丽, 朦胧而甜蜜,
忧伤中带有几分唯美, 在歌唱蜜蜂、红雀的飞舞和清辉、湖水的闪烁中,
形成了这首诗独特的魅力。傅本用一个表示动态的“滴”字来修饰“宁静”(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 ) ,
极富神采, 把荡溢于林木湖光之间的幽静写得更为生动、形象。而袁本就略显逊色。全诗的节奏主要以抑扬格为主, 这种格律节奏感强,
读起来顺口, 听起来悦耳, 富有音乐美和诗味, 恰好表达了作者对湖岛向往,其中第二节的韵脚压全韵(slow , glow;
sings, wings) , 这种韵式整齐, 优美, 和谐,
在英诗中很难得,评论译文的最高标准当然是看其能否最大限度地在风格上与原文等值,但若脱离了字句谈风格,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傅本最大限度保留韵脚的同时力保译文的优美和谐,具有强烈的画面感。
第三节诗起句遥应篇首,
是一、二节的自然发展和引伸。湖岛和平恬静的生活和秀丽的风光令身居都市的诗人心驰神往。无论是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都是现代都市生活的象征,
后者也暗代都市困顿的人群) ,从内心深处( in the deep heart’s core)
听到那湖水轻轻拍打湖岸的声响。总的来说,傅译在意义上是最忠实于原文的,几乎没有什么误译之处。从形式上看,傅译也做得最好,再现了原诗的形式美,傅译可以说是很好的体现了许渊冲先生主张的译诗三美中的“音美”、“形美”,尤其是其中的第二节译诗,读来有如行云流水。不过为了取得这样的形式,译者也作出了一些牺牲,“如伫立在马路上,或踏着人行道的灰色,我都能听得见那水声萦回在我心中。”就不如袁译“不管我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都在我心灵的深处听见这声音。”表达自然流畅。袁译确实最好的再现了原诗的神韵。首先从用词上来看,原诗语言朴实无华,可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袁译同样深得其精髓其次,译文舒缓流畅的节奏,从容叙来的语气,也很容易让读者体会到原诗的含蓄。我们在读袁译时体会到的美感与原诗读者的理解与感受是基本一致的,我们所提倡的功能对等在袁译中得到了很好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