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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选(1)

2024-09-14 20:46阅读:
雪小禅散文选(1)
《自我倾听》
《荒人手记》看起来好涩,却又中毒。
贩卖着胡兰成的气息,贯穿始终。
是朱天文的自言自语,自我倾听。
我养了一盆铁线蕨,常常对它说话。铁线蕨知道我的秘密最多。
每个写作者,都在自言自语,或者,自欺欺人。
看朱天文的照片,黑白片。梳辫子,穿着对襟的旗袍,很凛冽。
写作的时候,我只穿睡衣,明亮的黄,有英文字母和暗花。头发潦草动荡,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跌宕着。在苏州时,我常常在床上,对着电脑,一写一天。她给我买回饭来,吃了再写,累了就睡了。三天,不出门,就这样写下去,倾听着键盘的声音。
三天,除了下床喝水,吃些水果,不出这个房间。
窗外有时有人掠过,像前世的一些因缘。
终于出来时,去山塘街对面的老街吃鸭血粉丝煲和生煎包。五块钱四个生煎包;一碗小馄饨,小鸽子一样乖乖地躺在碗里,碗有缺口,用了几十年的样子。年轻的女孩子和男孩儿一边做生煎一边聊天,用吴语。

站在下雨的路边,倾听闹市中的鲜艳气息。
两个白发的老人在聊天,桃花三月里开得艳极了。——谁知相思老,玄鬓白发生。
在苏州写作,倾听着自己内心的慌张与寂寞。一些东西细细碎碎地在时光里飞舞着。是什么呢?我一点点捻过去,是一些自我的小欢喜、小惆怅、小悲伤。
关于内心的质问,总有。
午夜惊醒的时候,一点点地追问着自己,听着自己和自己说话:你是谁?
总没有答案。
索·贝蒂的小说集名字真好——《什么是我的?》
没有答案。
这自我的倾听,会持续一生。
人需要倾听。
而自己说给自己的话,会最真,最浩荡,最无耻。


粉》
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苏州,真没有比粉更合适的了。
一定是粉,绝对是粉。
可以用来听的,可以用来闻的,可以用来看的。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颜色来形容苏州,或者说,找不到恰到的气息来表达苏州。
它让我迷惑,因为离得远,或者说,因为离得近。近或者远,都会稀释一些东西。
我游荡在苏州的街巷中,游荡于粉墙黛瓦间,游荡于小桥流水的苍茫与纯真,吴侬软语的绵软。那过马路时偶然邂逅的侧身而过的苏州老女人——她穿着软缎的粉绣花鞋,烫了栗色的头发,皮肤松了,可是仍然感觉出了当年的细腻和水粉。她个子不高,眼睛眯起来,张嘴说着苏州话,和唱评弹一样。这就是苏州了,到老了都风情万端。
我更喜欢叫它姑苏。
因为突然有了人间烟火气。姑这个词,沦落到乡间,突然与苏州相遇,居然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妙处横生。
还有一种暗。
我迷恋那种暗,绸缎微凉的暗。摸上去,凉凉的,但是光泽很温柔。比如那些千年的桥,或者旧墙,凋落的皮,和北方的富丽堂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旧是宋词,是南宋凄凉的月光,是从山水画中找到的视觉审美,不跌宕,就这样委婉地提醒着,这是苏州了。
暗和旧,可以让眼睛很舒服。因为旧,就带来稳妥。又因为暗,可以柔软。
但又隐约散发出一种气息。
是格非常高的气息。
有点儿像远古。人们都去忙着奔命了,可是,剩下这一个小地方,依然故我。不慌不忙,听听评弹,唱唱昆曲。破旧的小店里,摆着当天的《姑苏晚报》和新做的青团子、酱汁肉。
早春里,粉就更有那种味道。
黄昏里,有老人在桃花树下聊天。小桃花就三两枝,还开得不茂盛。他们顶着一头银发说着苏州话。吴侬软语就一种极美的意境,说不清的婀娜,说不清的湿润呀。也是粉色的,勾魂的。不似红的夺目,不似白的骄人。红和白在一起,其实就是粉。
昆曲《牡丹亭》里,在游园和惊梦两场戏里,杜丽娘着粉装出场。其实是更惊艳。粉有一种暗俏。不是第一眼就豪夺人目,可是,目的还是要夺你的目。
苏州街上,有一家照相馆就叫“粉青春馆”。拍照片叫作粉。多好听呀,多引人呀。
还有卖戏装的,挂着一件粉衣,就在春风里飘摇着。我看着香樟树下飘着的戏衣,听着远远近近的昆曲。平江路上埋下了很多暗线,小音箱里整日在放着苏州评弹。这样的城,是引人堕落的,至少,想发发呆,喝杯散淡的茶。
我坐在评弹博物馆中听评弹。
一男一女,一琵琶一三弦,坐于高高的台子上。女人穿了廉价的旗袍,妖艳的蓝色,开始唱曲调婉转的评弹。其实我一句也不懂,但重要吗?太不重要了。
我坐在那里两个小时,听着他们很烟火又很入戏地又唱又说。天色将晚,我看着天光渐渐沉下去。我身边全是当地苏州老人。我就这样把苏州的下午一个个耗了下去,很粉。
这粉,是闲情逸致。是小桥,是流水。是几千年的风致骨头,即使成了残渣,仍然是苏州的。
那粉,还表现在苏州的细节里。
整个城市是慢的,不慌不忙,不急不徐。——几千年就这么过来了,有什么着急的呢?
在苏州的老街上游走,常常觉得自己的脚步太快。那些古老的铺子。散发着沉年的暗香,甚至卖生煎包子的俏女子,脸上的表情都是寡寡的,并不着急,慢工出细活的样子,好像要把时光雕成油画或者散文。
只有苏州,留下了那么多老建筑。把新城全建在了城外。我喜欢游走在老城,柔软的绸缎那样起伏着。意识形态之惰性,之味道,只有苏州有。只有苏州。
粉,除了艳,其实还有颓的味道。颓,是要有资本的。经历过时光打磨的东西才颓得起,白云怡意,必是经过了朝飞暮卷。
在姑苏,小试宜春的面,只得由它缱绻。三春好处有人见,见了那苏州的粉,可真端然。
那疼煞的小金铃,那苍苔,那老绿,那花愁颤,都是粉又颓的苏州。
金粉半零星的早春,我怀揣一帘幽梦,为苏州的粉,浅吟低唱一声罢。


春风沉醉》
最怕春天。
一到春天,春就放荡了。一副不要脸的样子,简直不知羞耻了。
大片大片的花。
桃花、杏花、梨花,一个开完一个开,比赛似的。
仿佛晚了来不及赶上这一场春天的合唱了——生怕被落下,生怕错过了这一季,下一季真的来不及了。
还有蔷薇。
不仅是热烈,简直有一种一起赴死的决然。只有春天,艳成了爱情最初的样子——多艳也不怕艳。桃红柳绿,红也是那个红法,绿也是那个绿法。很要命的深情,无可救药了。
却感觉大面积的忧伤。一片,又一片。
凛冽到铺天盖地了——谁说我不爱你?这春天就是最无耻的证据。
就这样为你盛开着。近乎恬不知耻,近乎贱。
这是爱情的春天。不沉醉,不沉溺,不算完。
却有一种逼仄的惆怅,款款而来。
那种纠缠的不安,和春天有关,有盛大有关。
太意兴阑珊了。
太放肆了。
一点儿也不内敛。一点儿也不温柔。
就像一支浩如烟海的军队,席卷所有堆积在你脚下——谁都再无还手之力。
硕硕的花呀,开吧,开吧。那些总嫌不够的抒情,那些永远不嫌腻的甜言,就在春天发酵吧。
不知今夕是何年。
更不知要如何地收起这一颗已经燃烧成灰烬的心——零落成泥散作尘,香如故。
只有春天可以浩荡成这样,多浩荡还嫌不够,像一个女人贪婪地爱着她的男人,倒在他的怀中,深深地缱绻着,仍然近乎撒娇地说:还要,还要!


《标本》
其实她一开始就知道,所有爱情都适合当标本。
在最美的刹那,戛然而止。
然后,如琥珀一样,凝固于最美的瞬间。在那一刻,她和他,如此炽烈地相爱着。没有猜忌,没有敏感,没有离散……
但往往是,支离破碎,凌乱不堪。——所有的感情也许都是千疮百孔。
去看蝴蝶展。蝴蝶被一根大头针扎住了,停在飞翅的那一瞬,就像停在他和她说“我会一直爱你的”时刻。
还有花朵。
枯干了的,当作标本。
没有生机,不会再爱。
可是,那么动人的姿势,那动人的清凉,倒也有一番怜惜。
爱一个人,其实也是爱上标本。
一定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或者一部分。爱情,大部分是在寻找同类——尽管离得越远越陌生爱情越能长久。可是,爱着的时候,一定似飞蛾扑火。扑过去,烧死也就是焚心焚身。
最终,把彼此变成标本。
放进光阴里。
看着这个标本渐渐变黄。
有的时候会忽然想:真的爱过他吗?真的有这个人吗?
很多时候,会恍惚起来。
我喜欢这些恍惚的瞬间。
因为,爱情,从来就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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