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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选(5)

2024-09-18 20:23阅读:
雪小禅散文选(5)
《隔壁》
他就在她的隔壁。每天看着她行色匆匆地背着大包出去,长发、牛仔裤、鞋,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浓妆艳抹的。两个人总是擦肩而过。他在的时候她没有回来,她回来了,他又该上班了。
即使偶尔相遇,也只是点点头。他注意到,女孩子的手指很美,又细又长,但一直是空空的,没有一枚戒指。有时候女孩子会出去很多天,很多天回来后人也黑了也瘦了,但精神很好。他一直想问她的职业,但总是没有开口。
在他眼中,女孩子仿佛一朵雏菊,淡淡地开着,就像她用的口红的颜色,淡到近于无,但是在阳光下,却亮如庞贝,让他无比地喜欢着。
他做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明白女孩做份什么工作——要每天背着大包出去,也许几天后才回来。有时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是疲惫的,看了让人心疼;而他永远是规律的,甚至几点吃饭,几点去卫生间,衣服永远是光洁如新的,就像他的领带,永远像是刚从商场上买来的一样。
但却喜欢了那么落拓不羁的她,甚至她脚上有时脏乎乎的球鞋。
却没有告诉过她,只是远远地欣赏她,像欣赏一束丁香花,远远地,闻到花的清香,真美啊。

她也一样。知道隔壁住着一个白领的男人,英俊、冷静,是她所喜欢的类型,而且有时看到他吸烟的姿势,性感得令人窒息。女人有时就是这样,往往喜欢那些背道而驰的东西,越是南辕北辙,越是想要。
但她想,他会喜欢我吗?我是这样一个居无定所的女子,不过是旅行社的一个导游,只有高中文化而已。而他一定是读到了博士的,不然,不会到那家最好的外企去。
暗恋的人彼此想着心事。他想,她是那么出色的女子,像开在山野间的花,也许是不会爱上我的吧?因为一本书上说,爱穿牛仔裤的女子,有吉普塞人的性格。她们天生喜欢流浪,喜欢遭遇一场又一场爱情。
所以,爱情一直在两个人的心里,直到他有一天搬了家,是因为公司给了房子,还有,他接受了公司里一个像他一样的白领女孩,两个人很快结了婚,像所有的夫妻一样,慢慢地过日子。
结婚后他们去旅游,没想到却遇上她。她是这个团的导游,穿了牛仔裤,剪了短发,眼睛没有了以前的神采奕奕。看到他的一瞬,她低下头,红了脸,仿佛于他有什么亏欠。
她微笑着给大家讲苏州的一个个景点,偶尔和他目光相遇,她一定会躲掉,那一个瞬间,他明白了,那个留了短发的女子,一定爱过他的。
旅行结束的时候她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遇上了,然后他们互相喜欢却没有说出来,于是女孩子剪短了头发,什么时候有了新爱情再把长发养起来。她笑着说,人和人真是缘分啊,相遇了却不知道,有时候爱情就在隔壁,她却要去很远的地方寻找,就像我们在一辆车上相遇,这就是缘分,因为百年修得同船渡啊,所以,为了这相遇的缘分,我们一起唱首歌吧。
大家给她的话鼓掌,都以为她是为了活跃车里的气氛,只有他知道,那些话是说给他听的。因为在曾经年轻的日子里,爱情就在隔壁,伸手可及,但他和她,却没有伸一下手。
有时候,爱情仅仅就在你的隔壁,比窗纸还要薄,只要你伸一下手,就可能得到。
《爱情绵延三十年》
暗恋
那是我听过的一个真实故事。
也是我听过的最心酸的爱情故事。
她曾是如花似玉的女子。十九岁那年,村子里来了演出队,是县里的文工团,演出京剧《智取威虎山》。里面有一个男主角杨子荣,英俊挺拔智勇双全。那时,几乎村子里如她一样的女孩子都迷恋了他,包括她。
一连演了三天,她天天去看。早早去了,坐在第一排,看自己喜欢的男子出场。他一出场,她的心就狂跳不已,脸也红了,心也乱了,手脚冰凉了。
暗恋,就这样如山洪一样爆发了。
英俊挺拔智勇双全的杨子荣不知道,她是这样喜欢他。她偷偷纳了鞋底,为他做一双手工的布鞋,她不用尺子。女孩子一旦爱上了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啊。
第三天,文工团走了。她失魂落魄了,追赶着他们。他们去了另一个县,要翻过一座大山。年轻的她不知道累,一夜之间翻过了那座山,她终于找到了他。
羞涩地出现在他面前,把鞋子递给他,脸红着说,看看合适不合适?喜欢他的女孩子太多了,但这样热烈的只有她!他也感动了,拿出自己的演出剧照,一张杨子荣的造型照,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那时的照片还是黑白的,她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眼泪就出来了。
以后的很多天,她疯了一样追着他。他到哪里,她就追到哪里,比现在追李宇春的粉丝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相思
人家终于回了县里的文工团。那是离她有几百里远的一个城,而她在一个小山村里。她和他,隔着山隔着水,却隔不断她对他的相思。
他不知道她爱他爱得这样深,只当她是一个喜欢自己的追星人。所以,慢慢就淡忘了,何况,他出了事。七十年代初期,他被打成“佑派”,被命令扫厕所游街,完全没有了当时的潇洒与浪漫。
而她一如既往为他做着一切。红肚兜、千层底……做好了,翻山越岭来找他。文工团早散了,人家说,他不知在哪里改造呢。
她当时就傻了。一个线索又一个线索打听,最后打听到了,他在一个山区,在五七干校里砸石头。
又是几百里。那里不通车,她是一步步走到哪里去的。渴了喝口山泉水,饿了就啃口干窝头。心上人的照片始终在胸口,累得实在走不动了,她就掏出照片来看一看。这一走就是几天,热得她几乎中了暑,但是想到马上快见到他了,她立刻就好像打了强心针,越走越快了。
和她同时喜欢他的女孩子开始说婆家了,她的父母也给她张罗邻村的小伙子,她却执迷不悟,根本不同意。
到了那个五七干校,却没有见到他。
那个叼着烟的管理员说,你是他什么人?他现在正改造,不能随便见的。
她给他跪下。说,我喜欢他,我想看到他,把东西给他。我想告诉他,我多么喜欢他,我在外面等待着他。
那一时刻,她是花痴一样,一边痴情地说一边祈求着管理员放他进去。管理员却是卑鄙的小人,趁人之危地说,我可以同意你看到他,不过,你要满足我。
那是怎样的羞与辱?为了见到他,她竟然同意了。
可她依然没有如愿。她发了疯,告管理员强尖她,结果,名声臭了。管理员去了监狱,她也从此背上了乱来的罪名。一个黄花闺女,突然就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烂货,变得一钱不值了。
秘密
她很晚才结婚,因为没有人要。晚到同年龄的女孩子都做了妈妈了,她才匆匆嫁到很远的一个地方。是她姨妈给说的人家,人家不嫌她。对方有残疾,是个拐子,而且长相难看,还有癫痫病。
到底结婚了。父母兄长好像扔出去一块垃圾。她从此再也没有回娘家,只在自己的那个偏远的村生活着。唯一的支撑是喜欢了京剧。
她疯了似地唱,做什么都要唱。《智取威虎山》每一句台词她都会,每一个角色的神韵她都晓得。她喜欢京剧也只喜欢这一出。天天唱《智取威虎山》,最后邻居都怀疑她有了神经病。她也生了孩子,一儿一女,也有癫痫病。她日出而落日做而息,生活得很艰苦,人却发了胖,不再有年轻时候的腰身,不再有年轻时流动的眼神。一切都过去了,三十年过去了,瞬间的事情啊。
文工团再次来这个城演出时,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儿子娶了媳妇,拐腿的丈夫去世了,她剩下一个人,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十年保持的习惯是每天要从花布包包里掏出一个人的照片看,那张照片因为磨损都有些模糊了,照片泛了黄,但照片上的人依旧英俊潇洒玉貌朱颜。
那是她永生永世的秘密!
那是她一个人的爱情。
残年
知道了他再次登台演出,她几天几夜没睡好,托人去买了票。票很难搞,因为好多人在怀旧,想看三十年后的《智取威虎山》。
终于搞到了票。她坐了几个小时跑到县城,看到了他的名字在海报上。
哽咽着,她走到那海报前,一个字一个字摸那个名字。亲人啊,我魂牵梦绕的人!她哭了,哭得很伤心。情隔三千里,梦绕几回恋,终于又看到你了。
台上的他,依旧那样英俊,但不再挺拔。好多唱腔唱不上去了,到底是老了。她仍然坐第一排,和三十年前一样。但他不曾注意到她,谁会注意一个那么老那么胖那么丑陋的一个老女人呢?
演出完了,是鲜花与掌声,是电视台的采访,是报纸的长篇累牍。他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说的就是她。
三十年前的一幕在他的嘴里那么动人。他说,真想找到那个姑娘,那个美丽的女孩子不知去了哪里,过得好不好?
他不知道,她正在台下。她不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了,她曾经是一个怀揣着爱情的美丽女孩,但现在,她不是了。她风烛残年,老眼昏花,靠着过去的记忆走到现在。
她没有去后台找他,而是选择了默默离开。
那个他,只能活在她的心中。那个他,只能是照片中的他。
爱情绵延了三十年,让她总有念想,总有盼头。她想,她是幸福的。因为能爱一个人三十年,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奇迹。
那天晚上,她一直搂着那张照片入睡。在梦中,她遇到了他,好像她正年轻,而他正芳华。人生若是初相遇,缠缠绵绵似蝴蝶,这一切,完美得如同童话,她在梦中甜蜜地笑了。
三十年。值了。
《情未央》
苏菲·玛索一直是我喜欢的女演员。
我一直记不住外国女演员的名字,长而且没有什么规律,可我记住了嘉宝和苏菲·玛索,两张绝世倾城的脸。
记住嘉宝是因为同性恋,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同性恋者,直到看到那个女人给她写的情书,我才终于明白,爱到那个地步是不分男女了。
而苏菲·玛索的眼睛里有一种彻骨的东西,很恍惚却又很蚀骨,不能久看,否则会心痛。在《心火》里,她一直是那样冷静,可又那样艳。那是一个不太讨好的故事,因为太过故事化。
因为苏菲·玛索,我觉得那个故事很有趣很动人。一个女人和男人的一夜情,为的是赚五百英镑救自己的父亲,她生下她和他的孩子,延续了他家的后代。六年之后,她不能忘,于是,她当了他家的家庭女教师,爱火重燃。故事太老套,可是苏菲·玛索演绎起来有别样的味道。
在和男人缠绵时,我看到了她的胸,很丰满,很性感,可她的眼睛是凉的。因为要赚到五百英镑,是不得已而为之,再后来,他和她真正相爱了,在拐弯的楼梯口,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偷偷握了一下彼此的手。
这个镜头让我耳热心跳。
相比床上戏,我更喜欢这私下的缠绵,因为有了爱情的味道。偷,什么时候都是刺激的,何况,偷的是情。
我一直喜欢十八世纪的英国,有凝重的味道,透不过气来。厚的雾,冷的空气,女人穿着鲸骨的裙子,永远那么蓬蓬着,上身要用紧身衣,显出身材的修长,那个时代的服装,有致命的美感。
马车穿过浓雾和森林时,男人和女人相互凝视,是性感的,也是沉重的。我一直喜欢外国人的眼睛,深深地陷进去,有很深的忧郁,这忧郁又是如此迷人。
苏菲·玛索的眼睛让我感觉非常沉醉,我喜欢那种迷离的眼神,冷而清冽,燃起来又是火。
也许所有感情都是这样,有过,就难以忘怀,何况,还是身体的缠绵。情未央的时候,总是有一丝挂念,这丝挂念,有爱情的余温。
这一点点念想,是还记得他的好,梦里是,生活里刹那的片段也是。忽然听到一首旧歌,忽然看到他用过的香水,忽然看到从前的东西上他的指纹,所有前尘往事扑面而来。
可是,死灰复燃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爱情更像一辆公共汽车,这一辆赶不上,下一辆上来的人,就再也不同了。而公共汽车是多么容易上又多么容易下的交通工具,不要以为爱情有多么永恒,永恒的只是刹那而已。
所以,看到《心火》死灰复燃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爱情功德圆满总是让人喜欢,可是现实中大多时候都是凋零,没有人能和光阴抗衡。
情未央的时候,只属于一个人,我们没有苏菲·玛索的美貌,有的只是凡夫俗子一样的人生。
大多时候,得学会拒绝,学会妥协,学会和自己过得去,特别是对待爱情这件事情上,不能放任自己。
于是,我们在情未央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怀念而已。
这个怀念,顶多冲动到找到旧人电话,打过去,然后听到他的声音,他一连问是谁是谁。你忽然觉得这件事情也无聊,顶多是件爱情的行为艺术。于是,挂了电话,点了烟,在夜雨的黄昏里,一个人狂走到深夜。
走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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