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王佐良的说法,彭斯写的主要是民歌式的小诗。的确,他的诗中没有有些诗人那样的鸿篇巨制,我觉得一般来说诗也没有必要写成鸿篇巨制。王佐良关于彭斯的语言风格说过:“诗歌语言是复杂的,其中总是若干成分并存。以彭斯而论,有清新的一面,如在他的抒情诗里;有辛辣的一面,如在他的讽刺诗里;有激越的一面,如在他的爱国诗里;有顽皮的一面,如在他的诗札和叙事诗里……其总的特点则是通俗。” [1] 其实,王所说的这些特点,已不再只是语言的风格,而是整个诗的综合的风格。单说语言的通俗,就是没有、或很少有那些华丽的辞藻,这是彭斯和那些文人诗的重要的区别。连同《 红红的玫瑰》,语言都是比较通俗的,更别说《快活的乞丐》等诗了,但这些诗都非常成功。但也有一部分诗,因通俗又欠缺一些别的方面的力度,就显得有些直白而缺乏诗味。
一个诗人,不可能篇篇都优秀,任何诗人都是如此。不只如此,彭斯的诗中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王佐良即曾指出:“他诗里所表现的某些倾向——纵酒,迷恋肉体之爱,有时候沉醉在一片友谊声中,有时候又愤激得要摧毁一切——也造成了不健康的影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