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异议主体。
行为异议的提出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标的异议的提出主体只能是案外人,所以又称案外人异议。执行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即包括立案时确定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也包括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法院依法变更、追加为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当事人的确定比较简单,可以根据立案时的执行依据直接作出判断,所以不会存在分辨上的困难。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在执行当事人之外,与执行结果存在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强制执行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定“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应结合具体案件涉及的单个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不宜脱离案件事实和个案法律关系随意扩大解释。如果执行行为虽然事实上损害了某种利益,但若损害结果与执行行为并无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则该利益受损者并非利害关系人。
因此,如果异议提出主体是执行当事人,那这种异议一定是行为异议。
二看异议事由。
执行行为异议的事由,是认为法院执行行为在程序上有问题,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例如,《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若干规定》第5条列举的利害关系人提行为异议的五种情形:
——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行为异议的提出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标的异议的提出主体只能是案外人,所以又称案外人异议。执行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即包括立案时确定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也包括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法院依法变更、追加为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当事人的确定比较简单,可以根据立案时的执行依据直接作出判断,所以不会存在分辨上的困难。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在执行当事人之外,与执行结果存在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强制执行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定“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应结合具体案件涉及的单个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不宜脱离案件事实和个案法律关系随意扩大解释。如果执行行为虽然事实上损害了某种利益,但若损害结果与执行行为并无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则该利益受损者并非利害关系人。
因此,如果异议提出主体是执行当事人,那这种异议一定是行为异议。
二看异议事由。
执行行为异议的事由,是认为法院执行行为在程序上有问题,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例如,《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若干规定》第5条列举的利害关系人提行为异议的五种情形:
——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