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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促规则:从文艺评奖公信力问题说起

2016-03-08 16:31阅读:
国内文艺评奖活动目前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要么在业内静静地走完流程,大众无人关注;要么遭受强烈质疑,从而引发大众的兴趣,特别是在网络媒体上发酵之后。前一种情况,可以被解释为:在现代文艺发展百余年后,文艺作品的先锋意识愈强,与大众审美经验和趣味的区隔愈大,因此只能由看懂门道的内行来进行评判。后一种情况,则往往是首先在文艺行业内出现争议,然后获奖作品被呈现在大众视野里。一旦这作品的形态在大众审美经验的范围之内,他们便会兴致勃勃地自发展开对作品的评判、调侃,甚至恶搞,这些声音再经大众媒体传播,评奖活动原有的公信力迅速被消解。
这两种局面又分别显现出国内文艺评论的两个难题。一是当前的文艺评论还不够繁荣。这里所谓的繁荣,不是指行业内批评的繁荣,而恰恰是大众化批评的繁荣。唯有当先锋的文艺作品与大众审美经验距离不远时,这一文艺样式才是真正有影响力和生命力的。同时,也唯有当大众对文艺现象的意见是感性审美意识的理性表达,而不是自娱自乐的言语游戏,文艺评论才能够恢复原有的庄严面相。上世纪80年代涌现的诗歌热,也伴随着诗评的活跃,那个时候的大众甚至对先锋诗歌都并不全然陌生。同样的,当时电影行业的金鸡百花双奖也分别以专业和大众两种取舍不同、而又交流对话的模式并存,各自形成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当前文艺评论界不得不面对这一问题:如何使专业的评论为大众所理解?某些文艺领域评奖活动的无声无息其实已经很明确地提醒我们,该文艺样式已经与大众渐行渐远。
第二个难题是,当前的文艺评奖活动还缺乏足够专业的规范,这是评奖缺乏公信力的直接症结。当然,各类评奖活动都有其章程和规则,然而这些章程和规则只是在运转和技术的层面保证评奖活动的进行,而在更贴近文艺本质的文艺批评规范方面,还少有详尽科学的权威性文件加以界说。就这两年出现的评奖争议事件来看,评奖委员会对质疑的回应虽然不尽相同,但其说辞脱不出“得奖有偶然性”、“评奖不可能如自然科学般量化”、“一千个读者有一个哈姆雷特”等。这些解释固然有其道理,但一来对大众的说服力很弱,二来也并不符合现代文艺批评发展的实际情形。事实上,当今文艺批评完全有能力以高度科学严谨的方式方法来对文艺作品水准加以衡量。
SPAN>世纪主流的社会历史批评早已进化为结合了社会科学和历史学成果的文化研究;20世纪流行的心理学批评历经数变,发展出多个派系,而都秉承科学实证的精神;英美新批评方法发展至今,更是可以借助大数据的手段来完成对作品元素的各种分析比照。凡此种种,都可以作为研究制订国内文艺评奖规范的方法。
这一建议看起来有把文艺评奖活动完全交给学术界的倾向。但笔者一向认为,文艺评奖必须要有文艺批评的学术标准,不然以何为据?这其实与今天评比美食也必然会动用物理化学生物学医学等方法加以评判是一个道理。与此相匹配的,是大众以消费方式完成的对文艺作品传播度和接受度的反应。专业批评和大众选择,形成了文艺评判维度的两个维度,从宏观上看,理想的文艺存在状态,无疑是在这两个维度上都有上佳表现。
那么,会不会出现大众因为对专业规范的不了解而对评奖结果产生更大质疑的情形呢?笔者认为也不会。还是打个比方,大众常常偏好不甚健康的美食,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不会信服保健医学。专业评奖对于大众而言,用网络俗语说,永远是“不明觉厉”。这其中的关键是,如何让大众对专业评奖的程序正义有信心。不明白,而仍然能觉得“厉害”,这里边就有一种尊重的态度了。
至于大众的感性选择与审美趣味等,在今天其实不需要用评奖的方式来凸显,因为他们已经用消费的方式完成了投票。
没有繁荣而专业的批评,就不会有权威的评奖。重建文艺评奖的公信力,需要重新认识这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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