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合同不生效的情形
- 以协议转让形式出售企业
- 企业出售合同未经有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审批的
- 企业出售中,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利益的
- 撤销债务人无偿行为
- 放弃债权
- 放弃债权担保
- 无偿转让财产
- 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撤销债务人有偿行为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 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方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 对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双方当事人均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出售时:
- 出卖人对所售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损益状况等重大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企业出售价格——买受人就此向
